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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北京“停車泊位證明”可能廢止(200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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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全國機動車最多的城市,1997年底,為了便於管理,使居民購買的新車有地可停,交管部門要求驗車時必須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很快,各種真假證明開始在市場上炒賣,不僅沒有收到預期的管理效果,而且給購車人帶來了很大的不便。
由於目前北京市仍要求部分車輛在審驗是提供停車泊位證明,不少代辦機構應運而生。
不少車主表達了他們對停車泊位證明的看法。
車主:沒意義。
車主:取消好。
記者了解到,目前,按照北京市的規定,“停車泊位證明”只有在機動車年檢的時候需要提供,在買車、交養路費等等其他環節上一概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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