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不久,您在打官司時也許可以考慮聘請香港律師。內地與香港的法律服務業即將互相開放。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與司法部有關人士昨天在北京表示,相關配套細則已初步確定。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有關香港律師受雇于內地律師事務所的規定,香港律師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辦法,還有聯營的辦法等,都正在草擬中。香港同業已就這些事宜表達了他們的意見。
目前中國法律服務已經成為香港很多律師事務所的主營業務,對不少香港法律執業者來説,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已是必不可少。按照CEPA協議規定,從明年1月1號起,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就可以參加內地統一司法考試。對此,制定中的實施細則已初步確定,其考試科目、內容和錄取分數等都與內地考生一樣,但目前暫時不會在香港設立考場。不過香港律師界表示,內地司法考試過去的合格率只有7%左右,通過考試實習後在內地執業並非易事。不過一旦取得執業資格,將可以同時在內地香港兩地從業。
司法部律師公證司副司長周院生:受聘于內地律師事務所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可否同時受聘于香港律師事務所,我們初步考慮,不做禁止性規定。
據了解,從1997年開始,香港開始允許外地律師事務所到香港執業,目前,在香港律師會正式註冊的中國內地律師已有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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