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國有資産的流失一直是困擾國有資産流轉的最大難題,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明確表示:國有資産形態的轉變不能叫做流失。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成思危:我認為國有資産形態的轉變不能叫流失,你把你的沉澱下來的資産盤活了,變成了現金形態,這不能叫流失,什麼叫流失呢?你賣的價錢低於它應該有的價錢,這個叫流失,那麼,這個問題就在於:什麼是應該有的價格。
成思危今天是在面對全國20多個城市的市長演講時提出這一問題的,記者在與這些市長的私下交流中了解到:由於害怕被扣上國有資産流失這一頂帽子,他們在實踐中經常感到如履薄冰。根據此前負責國有資産轉讓的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的價格只要不低於每股凈資産而又經過了充分的市場競價,就不是國有資産流失;而據目前負責國有資産轉讓審批的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財政部以前的審批原則需要進一步完善,以每股凈資産價格為基準價轉讓國有資産,這個門檻定得太低,容易導致國有資産的流失。業內人士認為:成思危的觀點值得研究,它有可能為解決國有資産的流轉難題找到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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