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舉行的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委員們對銀監法草案進行了審議,一些委員認為,應該把對銀監會的監督寫進銀監法裏去。
委員們認為,制定銀行業的監管法律確實迫在眉睫,但不能因為急於推出而忽略了法律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他們對銀監法中的條款提出補充和修改,其中人大代表提出的最尖銳的問題是誰來監督銀監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李明豫:對於銀監會監督行為的監督管理辦法裏就沒有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王茂林:從法律的角度看,我們應該考慮對銀監會誰去監督。
在今天審議的銀監法草案中明確了銀監會的監管對象和管理職責,另外對銀監會的監管措施以及銀監會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及所受到的懲罰都進行了詳盡的闡述。據了解,委員們的提議將被提交到人大財經委員會和法律委員會進行再次審議。並最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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