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保監會財險監管負責人接受本欄目的採訪,再次對酒後駕車險給予肯定。保監會財險監管負責人丁曉燕表示:“這是保護第三者合法權益的一個險種。”丁曉燕介紹,酒後駕車險是一種責任保險,主要是對被保險人對第三者造成的傷害提供一個經濟補償,如果被保險人沒有足夠的經濟賠償能力,那麼通過這個保險可以轉嫁一部分風險。丁曉燕認為:“保險賠償了第三者的損失以後,並不會減少或者豁免這個被保險人或者致害人所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或者是行政處罰責任,這對任何一個責任保險都是這樣的。”
丁曉燕説,在發達國家,責任險在整個財險中的比例要佔到20%以上,而在我國,雖然近年來有所發展,但比重還是比較小,只佔5%左右的份額,還不能滿足整個社會和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責任險的發展空間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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