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在8個省市啟動了。這次改革方案與以往相比有一個突出變化,就是明確提出,將信用社的管理責任交由省級政府負責。這意味著各地省政府要負責幾千億不良資産。
今天,銀監會表示,農信社管理交由省級政府不是甩包袱。
銀監會今天公佈了一組數字,截至2003年6月末,全國信用社存款餘額為22330億元,佔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11.5%,而農信社的農業貸款餘額為6966億元,佔全國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83.8%。也就是説,農信社用較小比例的存款份額,支撐著我國絕大部分農業地區的金融需求。
銀監會認為,農信社在目前積累的大量不良資産,主要是在為支持地方建設時發放的貸款,也有地方財政用於發放工資向農信社的貸款。此前,這些不良資産由央行負責,造成了地方政府只關注信用社的貸款總量,不關心信用社的風險控制。
目前的制度設計將使地方政府開始關注防範信用社的經營風險,同時地方政府與當地的經濟聯絡更為緊密,有利於為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另外,銀監會也強調,金融監管機構不應承擔管理和監管的雙重職能,現階段,將農村信用社交地方政府管理是最佳的選擇。
目前,確定2003年度進行農信社改革試點的8個省市為江蘇、浙江、山東、江西、重慶、陜西、貴州、吉林。據了解,試點地區由於當地政府要負責處理不良資産,目前有些地方針對政府機構欠款,提出不還錢就摘烏紗帽。大部分試點省市已經著手制定協助農信社追討欠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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