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調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的李毅中和銀監會主席的劉明康,日前均表示他們已放棄自己在原供職企業中國石化和中銀香港的股權。
現任國資委黨委書記兼副主任的李毅中,原是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公司2000年上市時關於高管人員薪酬改革方案中,除工資、獎金外,還有一項股票增值期權獎勵計劃,這項計劃規定在他任職期間,如果股價高於最初發行價,他便可以得到股價差額乘其所持期權股數所得的現金。
李毅中表示:“大概我想當時只有20多萬(股),如果能夠達到的話只有20多萬(股),但很可惜,現在我們的股票價格還沒有超過發行價,所以沒有得到兌現。”另外來自中國銀行的消息,原中國銀行行長兼中銀香港股份公司董事長的劉明康,在出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時,已經放棄了他所持有的1735200股中銀香港股票的認股權。 日前已經是政府官員的李毅中接受本欄目記者採訪時表示,國資委正著手建立一整套在於激勵國企高級管理者的薪酬制度。李毅中表示:“既有眼前的激勵又有中長期的激勵,這些激勵的辦法我們正在考慮。”目前在國資委內設的18個職能部門中,企業分配局將專門研究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機制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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