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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起取消農業特産稅 (2003.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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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1日起,安徽對全省從事農業特産品生産的單位和個人,由徵收農業特産稅統一改為徵收農業稅,不再對農業特産品單獨徵收農業特産稅。
這次農業特産稅改徵農業稅後,安徽省的農特産品由過去兩稅同徵改為只交農業稅。納稅額比以前降低50%左右。有關部門初步匡算,這次稅改將為當地農民一次性減輕負擔9000多萬元。 從2001年開始,安徽就著手對藥材、大棚蔬菜等農特産品,由徵收農業特産稅改徵農業稅;2002年,這個省又在蕭縣、碭山等地進行了取消農業特産稅、改徵農業稅的試點,三年總共減輕農民負擔近15億元。據了解,此前浙江、廣東等地也在全省及局部地區實行了取消農業特産稅的試點,並獲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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