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央行取消26項行政審批 (2003.03.31) |
|
|
|
中國人民銀行繼一月份取消25個審批項目之後,今天又宣佈取消26項行政審批。
這26項行政審批項目主要包括金銀業務、企業貸款證和貸款卡核準業務、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金融機構資格審查業務等四個方面。其中,5項涉及金銀業務的行政審批被取消,這意味著繼上次放開黃金零售市場後,進一步放開了黃金製品生産、加工和收購市場。此外,央行還取消了五項有關企業貸款的行政審批,今後,是否給企業貸款將完全成為商業銀行的一種市場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研究所趙錫軍認為:“以前企業的所有制、資産規模達到一定要求後才能拿到貸款證,然後到銀行開戶、拿到貸款,現在人民銀行不管了,權力完全下放給商業銀行。”
|
- 返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