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國有關反洗錢的三大法規正式開始實行。從今天起,個人賬戶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將被監控。
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地三部法規包括:《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根據這三個法規的規定,一些大額的人民幣支付交易將被監測,包括企業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個人賬戶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等。當日存取外匯現金1萬美元以上;當日非現金交易,個人10萬美元以上,企業50萬美元以上的大額外匯交易也在金融機構的監控之內。
被金融機構監測的賬戶,如果出現資金流量異常現象,金融機構逐級上報,直至發現涉嫌犯罪的,報告公安部門。 目前,我國所有的商業銀行均已開始對大額、可疑資金的監控。中國銀行已經建立起大額統計資金分析系統,其他銀行也正在開發之中。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正在籌備建立大額可疑交易檢測系統,準備通過計算機網絡監控異常的資金流向。
新法規將嚴密監控洗錢行為
所謂洗錢,是指犯罪分子將販毒、走私、黑社會活動、恐怖犯罪等取得的非法資金,通過各種渠道掩飾、隱瞞變為合法收入。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新實施的這三個法規,將有效地切斷黑錢洗白的中間環節。
據介紹,洗錢一般分為幾個步驟,首先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資金,存入金融機構、也可能是進入地下錢莊等渠道;其次通過多層次的資金調動,掩蓋其不法來源,最後變成合法資産。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管局和公安部等部門都設置了專門地反洗錢機構,各級金融機構也建立起相應的系統,對企業和個人地大額、可疑資金流動進行全面監測。
公安部反洗錢偵查處處長吳衛華告訴記者:“人民銀行頒布三項規定後,公安機關在辦案中可以及早從可以資金流動中發現犯罪活動的線索,建立由錢及人,由人及案的新的辦案模式。”有關部門表示,在反洗錢操作中,不會干涉個人的合法金融活動,公安部門對銀行提供的資料也將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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