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藥監局日前宣佈,取消杭州市兩藥店必須間隔150米開店的限制,鼓勵藥店競爭。取消限制後,開辦新藥店或申請遷移原來藥店地址的,都可以任意選擇開店地段。而以前,新開藥店或申請遷址的零售藥店所選地址必須與其他已存在藥店保持150米以上距離。
杭州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郭泰鴻告訴記者:“(規定間隔距離)它形成了實際上的,地域性的行業壟斷和變相的行政保護,使得一些經營不善的藥品零售商店,維持了它那種比較落後的經營方式。”
據了解,杭州市2002年新開藥店205家,總數達到了846家。此前,由於平價藥店的進入,杭州市曾掀起了大規模的藥品價格戰。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零售藥店要有合理佈局,各地因此都有藥店間必須保持300到500米距離的規定。目前只有杭州、廣州、深圳等少數城市取消了這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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