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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務員從明年起將減薪6% (200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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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2月21日與香港公務員工會達成減薪協議,雙方同意將全體公務員的薪酬減少到1997年時的水平。
這次減薪將從2004年起分兩個財政年度實施,第一期從2004年1月1日起減薪3%,第二期從2005年1月1起再減薪3%。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在減薪方案完全實施後,將可節省70億港元的財政支出,這對改善財政赤字將起到積極作用。
據統計,目前香港公務員的薪酬平均要比私人企業和機構高出20%到40%。 據了解,截止到去年年底,香港特區政府的財政赤字已達773億港元,解決財赤問題已成為香港政府目前的當務之急。從今年4月1日起,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及14位高級官員等將率先減薪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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