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起,北京市已購公房的産權人出售公房不再需要與原産權單位進行收益分配,全部收入歸個人所有。
新的《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實施辦法》規定,城鎮居民上市出售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扣除當年房改成本價6%的價款後,收入全部歸個人所有;取消原有上市交易價格在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的需要與原産權單位進行收益分配的規定。居民也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交納房改成本價6%的價款之後再上市交易。此外,公有住房的購買人需要交納的土地出讓金也由土地標價的10%改為房改成本價的1%。
據了解,目前我國35個大中城市的公有住房已經全部實現了上市交易,27個城市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不再需要原産權單位同意。但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分配以及銷售對象限制問題還依然是制約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主要因素。建設部表示,今年將全面清理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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