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獲悉,交通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主管部門在黃金周建立假日客運工作機構,統一指揮,設立值班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受和處理各類投訴。
交通部要求:嚴禁不合格的車輛或技術等級在2級以下的車輛參加假日客運;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對於超載問題,交通部規定:包車客運發車前,駕駛員要核對載客人數與包車票上的人數相一致,嚴禁超載;汽車客運站不得超員售票、超員發車;對超載20%以上的客運車採取分流措施,分流費用由超載客車的企業或當事人承擔,嚴禁對超載車輛只罰款、不分流。
交通部還要求,在旅遊黃金週期間如發生1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客運企業必須立即上報部公路司,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
關於運價,交通部重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漲價、亂收費、亂設卡、亂罰款。旅遊黃金週期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客運企業必須要有指定專人負責運輸統計,每兩天向交通部報送一次。(蘇敏)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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