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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線]隱形色魔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10日 15:57 來源:
進入[法治在線]>>

    CCTV.com消息(法治在線):

華麗的店堂 弓籌交錯 愉悅的用餐人

微笑着為客人服務的服務員顯得年輕、很有活力

手指輕拂頭髮 每一個動作都透着年輕的美好

挂着剛脫下的制服的衣架被隨手挂在晾衣繩上

 

被捆綁的雙腿、雙手在掙扎 

嘴裏被塞着毛巾

背靠着某物站了起來 蹦向窗台

用頭撞向玻璃想呼救  但外面沒人

沒穿鞋 地上的碎玻璃把腳劃傷了

繼續蹦 地上留下一串血腳印

背過身 用手打開門

衝過去撞鄰居的門

倒在鄰居門前

 

    鄰居:這家這個門咕咚一下就開了 我就看到一個女的,光禿禿的在地上蹦 呼啦我就起來了,把我嚇得,我説幹啥呢你,我説你怎的,她説大姨呀,快救命呀。我説咋的了,她説我讓人家強姦還搶劫了

 

       醫院檢查一組

 

    女警察 :我知道你剛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但還是請你儘量回憶當時的情況。

  

    受害人賈某:我下班回到宿舍覺得餓就鎖門出去買了一包方便麵(警方發現床腳的方便麵),回來的時候發現門開着,我推門進去,一個男人用刀逼着我問我要錢,然後又把我推倒在床上,把我的手腳都綁起來(警方發現捆綁用的電線) 他拿走了我的五十元錢和一張銀行卡,逼我要密碼,我就説了個假的。然後他把我穿的衣服全都用刀劃開(警方發現被劃爛的衣服) 把我強姦了,他還用我的睡衣擦他的身體(警方發現丟棄在一邊的睡衣)。

 

    賈某説,那個人走的時候,還拿出了一串鑰匙,然後扔下一句話。

 

    賈某:他説,你看,我有你們宿舍鑰匙,如果你告訴我銀行卡的密碼不對,三天之內我回來找你。

 

    警方在現場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擦拭過身體的睡衣,從上面提取到了遺留物。很快,化驗結果出來了,警方驚訝地發現,相同的遺留物曾經出現在發生在兩年前的一起強姦案現場。

 

    民警:張大隊,417案的DNA檢測結果顯示從受害人衣物上提取的精液與兩年前的一個案子犯罪嫌疑人遺留在現場的DNA同一。

 

       張大隊:有什麼線索沒有?

 

       民警:兩起案子不太一樣,一個蒙面,一個沒蒙面,一個受害人在屋 一個受害人當時沒在,後回去的。

 

       張大隊:那相同的就只有這個人了。

 

    張金良,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從警24年,刑事偵查專家。

 

       2004年11月3日上午,也就是兩年前的冬天,一名飯店的女服務員在宿舍內睡覺時被人強姦,當時犯罪嫌疑人用毛巾蒙面,事後還搶走了兩百元錢。因為是飯店員工的宿舍,住的人多,進出的人也非常雜亂,警方在現場沒有找到有價值的線索,不過幸好女服務員報案及時,警方成功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遺留物,進行了DNA檢測。

 

    比對統一了就證明這個犯罪嫌疑人又做了一起案件,那麼就是説這兩起案件可以串併為一個犯罪嫌疑人所為,11.3這起案件,由於犯罪嫌疑人是蒙面,就是被害人雖然有正面接觸,但是沒有看清犯罪嫌疑人的具體特徵,她也描述不出來犯罪嫌疑人具體長的什麼樣,所以就是説目擊者能刻畫到嫌疑人長相,也只有4.17這一個被害人。

 

    張金良準備讓賈某配合警方回憶犯罪嫌疑人的樣貌,然後用計算機給犯罪嫌疑人畫像。也許有了畫像,警方破案會多一層把握。

 

    就在這時,賈某卻慌慌張張自己來到了公安局,她顯得非常害怕,對警方説,“我總覺得那個強姦我的人在跟蹤我”

 

    賈某説犯罪嫌疑人一直在跟蹤她,可是警方蹲守了好長一段時間,也沒見着犯罪嫌疑人的影子。

 

    犯罪嫌疑人一直沒有出現,雖然我們佈置的比較周密,就是犯罪嫌疑人遲遲沒有出現。但是我們一直沒有放棄,咱們蹲坑蹲了三個月才撤下來。

 

    警方覺得可能是受害人受了刺激産生的幻覺。

 

    由於被害人的驚嚇,被害人可能産生一種幻覺,

 

    警方開始請賈某配合警方畫出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

 

    兩起案件中,受害的都是在飯店打工的服務員,根據兩名受害人的描述,犯罪嫌疑人身高一米七左右,中等體型,小眼睛,本地口音。 

 

    案情分析現場

 

    張大隊:兩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就地取材,謀取錢財都不多,可能經濟狀況 不是很好 作案從容,應該有前科,大家也來分析一下。

 

    民警:我有個疑問,為什麼第二次不蒙面?

 

    張大隊:他進入房間時房間內並沒有人。

 

    警方分成兩組,一組調查有入室盜竊、搶劫前科的人,另一組走訪鞍山所有飯店的從業人員,重點是他們租住的出租屋。

 

    鞍山大大小小的飯店大約得兩千多家吧,這個工作量倒是很大,但是要是從整個鞍山市來撈一個犯罪嫌疑人的話,那我們工作量相對來説,那還是小得很多。

 

    走訪的警察發現,飯店員工租住的出租屋管理非常混亂,鑰匙誰都能配,人員的流動性非常大,有的住上三兩天就走,而且很多出租屋的門都不結實,一撞就開。

 

    對這樣的情況,對於我們的破案摸排各方面造成很大麻煩,他們的流動人員在那兒住,也沒有登記,都是通過服務員問,有的走了很長時間,老闆也不知道,也不記,他就是把他酒店服務員有很多就放在一個房間裏住,而且有的時候,他們服務員自己交友也不是那麼謹慎,有的時候把外面的朋友什麼也帶來

 

    根據畫像和受害人描述的體貌特徵,警方確定了10名嫌疑對象,要確定他們之中誰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有一個最準確、最簡單的辦法,那就是採集他們的血樣,與強姦案現場犯罪嫌疑人的遺留物進行DNA比對。

 

    採血一組

      

       DNA對於確定身份之所以能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是因為DNA中有許多包含了成對基的排列順序,從頭號到尾都在重復,而且重復的次數每個人都明顯的不同,計算出不同順序的各自重復次數,就能讓我們把每個人區別開來。

 

    很快,比對結果出來了,沒有一個嫌疑對象的DNA與樣本一致。

 

    那就是説我們摸排上來的這些嫌疑對象全都錯了,一切工作還得從頭再來。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警方卻絲毫沒有進展,大家的情緒不免都有些低落。

 

    大家不要放棄,只要我們把工作做細做透,就一定能把案子破了

 

       2006年12月13日上午11點半,也就是417案發生的8個月後,一間出租屋內又發生一起強姦案,這次是兩名女服務員在宿舍內被搶劫、強姦。

 

       案發現場同樣是一間狹小的出租屋,裏面住着12個女服務員,案發時,有兩名女服務員在房間睡覺。

 

     突然有人拍拍我,我醒過來一扭頭就看到一把刀。他把晾衣繩割斷,把我和另一個女孩的手就給捆住了,還有腳。完了就問我們要錢,咱都説沒有,他就在屋裏翻,找到錢以後就過來把我們給強姦了。

 

    根據兩名女受害人的描述,犯罪嫌疑人30歲左右,1米7上下,戴了一頂黑色棉套帽,只露出了一雙眼睛,眼睛很小。

 

    這起案件相同點就是選擇的犯罪場所是女服務員宿舍,那麼就地取材手段和以前兩起案件是一樣的,那麼它不同點就是説在作案之前準備了一個套帽蒙面。

 

    張金良判斷這三起案件應該是同一人所為,但這起案件的現場與前兩期案件現場一樣雜亂,警方無法在這裡找到有價值的線索,而且由於驚嚇過度,兩個女孩在被侵害之後,對自己進行了清理,並將內褲等物品放在垃圾袋裏隨手扔到了外面的垃圾桶。

 

    對於這個強姦案件來説,如果這些物證要丟了,沒了,就是説對於我們的工作是極為不利的,那麼我們要靠,強姦案件首先要靠證據來支持,那麼説這個東西要沒了,那麼我們對將來案件的起訴認定犯罪嫌疑人都是後果是不堪設想

 

    民警挨個兒翻找着出租屋外的垃圾桶,終於,那個裝着受害人內衣的垃圾袋被他們找到了。從這些物品上技術人員提取到了非常完好的樣本,經過DNA比對,認定這起案件與前兩起案件是同一個犯罪嫌疑人所為。

 

    警方開始向兩名受害人了解情況,其中一個受害人反映了一個重要線索。

 

    當時這個女孩對犯罪嫌疑人説,我沒有錢,犯罪嫌疑人要搶錢,她説我沒有錢,還沒發工資呢,那個犯罪分子説,我知道你們10號發工資,就是意思對她説,我對你們很了解。

 

     “我知道你們十號開工資”,張金良的腦子裏反復迴旋着這句話,什麼人會知道飯店幾號發工資呢?

 

    那麼這句話可以這麼説,就是説我們偵察員對犯罪嫌疑人又走近了一步,為什麼這麼説呢,那麼説她10號開工資,都是哪些人知道10號人開工資,只有了解這個酒店,或者是在這個酒店工作過,這樣的人才能知道這天開工資,這個如果這個就是這句話可以説給我們的案件的偵破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警方立刻到受害人工作的酒店進行秘密調查,對在這家酒店工作過的人一一進行了走訪,在這些工作人員中,警方發現了4名嫌疑對象。

 

    這次我們很有信心,犯罪嫌疑人肯定在裏面。

 

    與上次一樣,警方將這四名嫌疑對象的DNA樣本與犯罪嫌疑人的樣本進行了比對,不過,這次比對的結果讓警方再次失望。

 

    不敢相信,不相信我們又錯了。

 

    張金良仍舊懷疑犯罪嫌疑人與這家飯店有關,他把飯店裏的老員工都請到了公安局,這次不是要問他們什麼,而是讓他們看一看那張犯罪嫌疑人的畫像。

 

    這次終於有了轉機,一名飯店員工看著墻上的畫像,盯了半天,突然説到:“這個人我好像在哪兒見過”。

 

    想了半天,這個人終於想起來了,畫像上的人與他們飯店以前的一個領班的丈夫很像。那個領班姓金,她的丈夫叫劉鋒。不過,那個領班已經在一年前辭職走了。

 

    警方迅速開始調查,他們發現,飯店曾經給領班金某分過一個宿舍,而那個宿舍正是發生強姦案的那間宿舍。金某的丈夫劉鋒的犯罪嫌疑迅速升高。

 

    劉鋒與金某一年前已經認識了,他有條件接觸那間宿舍。

 

    警方迅速將劉鋒請到公安局了解情況,劉鋒顯得非常配合。

 

    按照劉鋒的説法,2006年12月13日,他一天都在服裝店內,根本沒有作案的時間。

 

    劉鋒沒有前科,平時為人也很規矩,而且他開着一家服裝店,經濟條件不錯,與我們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刻畫不太像。

 

    給人的感覺,瞅着很憨厚,而且就是對家庭對孩子都照顧得特別好,他妻子一直認為他是個好丈夫。

 

    張金良猶豫了,已經錯了兩次,這次不能再出錯了。他反復看著模擬畫像和劉鋒的照片。

 

    既然來了,就要有個結果,而且儘管從表面上看劉鋒與警方刻畫的嫌疑人並不相像,但一些細節特徵,劉鋒比其他任何嫌疑對象都要符合。張金良決定,讓劉鋒採血化驗。

 

    和被問話時一樣,在整個採血的過程中,劉鋒一直非常放鬆,並讓警方在結果出來後通知他。

 

    可能説當時心裏有底也沒底,劉鋒表現得非常正常。

 

       比對結果終於出來了,劉鋒正是警方苦苦尋找的那個人。劉鋒承認在偷配了妻子宿舍的鑰匙後,利用服務員宿舍管理混亂的漏洞,多次實施搶劫強姦犯罪。

責編:朱亞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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