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上海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上海市發改委、上海市財政局1月9日發佈通知,將國産藥品註冊費收費標準階段性降低至現行標準的50%、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收費標準階段性降低至現行標準的35%,實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將市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收取的國産藥品註冊費(包括補充申請註冊費、再註冊費)收費標準階段性降低至現行標準的50%;將市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收取的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包括首次註冊費、變更註冊費、延續註冊費)收費標準階段性降低至現行標準的35%。收費項目範圍等其他規定不變。
二、現行收費標准詳見《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收費標準的公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告2018年第79號)。
三、執收單位要嚴格落實本通知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並自覺接受價格、財政等部門監督管理。
四、上述降標規定實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