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小心違法!

來源:央視新聞 | 2025年01月03日 06:59:27
央視新聞 | 2025年01月03日 06: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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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過春節了

朋友圈、微信群

也異常熱鬧起來

有賣年貨的、對聯橫幅的

還有賣煙花爆竹的

但需要提醒的是

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

涉嫌違法

網上違規售賣煙花

已經有人違法被抓

  01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臨平區分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有兩處農居房存在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農居房周邊有不少居民生活,房內存放有大量煙花爆竹,且沒有任何消防安全設備,一旦起火後果不堪設想。

  經查,兩處農居房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違法情況係同一團夥所為,其內部分工明確:有人負責從外地採購運送,有人負責在線下拉攏客人銷售,並利用社交媒體發佈相關信息,在網絡上兜售煙花爆竹。為避免被警方發現,該團夥特意將大量煙花爆竹藏匿于郊外農居房中,遇有人購買再通過私家車送出,達成交易。

  12月18日淩晨,臨平區公安分局會同海寧市公安機關對該兩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地點開展打擊收網行動,成功將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現場收繳各類煙花爆竹612箱,搗毀了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網絡。

  因3人未取得煙花爆竹從業許可證,私自儲存煙花爆竹,其行為涉嫌非法買賣、儲存、銷售危險物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02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濱湖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市民唐某在微信群中發佈銷售煙花爆竹有關信息。

  經查,唐某在小區居民樓內儲存煙花爆竹並用於銷售,民警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唐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重要提醒!

  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

  涉嫌違法

  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

  售賣方、轉發者

  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問

  煙花爆竹能否在網上進行買賣?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發佈銷售信息,是一種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訴大家去指定地點購買煙花,不算違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發佈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朋友圈私自販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一萬元的,就已經達到非法經營罪的入罪標準。

  問

  賣煙花爆竹需要辦什麼證?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後方可進行銷售。與此同時,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還應當經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問

  朋友圈販賣煙花爆竹的法律責任

  “如果通過微信朋友圈販賣煙花爆竹的數量較大,將涉嫌非法經營。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對未經許可生産、經營煙花爆竹製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産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産、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産、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非法生産、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此外

警方提醒廣大家長

寒假來臨

家長勿讓孩子獨自燃放煙花爆竹

並讓孩子牢記

井蓋不是玩耍的地方

把明火、鞭炮丟進下水道

都是極度危險的行為

  (來源:公安部新聞傳媒)

編輯:邢斯馨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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