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取客戶信息、轉移技術代碼……5起侵犯商業秘密典型案例公佈

來源:央視新聞 | 2024年12月31日 10:30:02
央視新聞 | 2024年12月31日 1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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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是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重要任務。市場監管總局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2024年以來,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不正當競爭案件11036件,其中查辦侵犯商業秘密案件120件。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公佈5起侵犯商業秘密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劉某及北京捷歐分析儀器有限公司等主體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情介紹:北京某能分析儀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權利人)前銷售經理劉某在職期間與妻子成立了北京捷歐分析儀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歐公司),為捷歐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某違反與權利人之間簽署的保密協議和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在未將權利人的客戶採購設備需求等商業秘密告知權利人的情況下,私自以權利人業務經理的身份與客戶進行對接、洽談,促使客戶與捷歐公司達成交易,捷歐公司獲利136399.71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劉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的規定,捷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責令劉某和捷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結合自由裁量意見,對劉某作出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捷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36399.71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商業秘密是企業核心競爭力,事關企業發展和興衰存亡。本案的辦理有利於提高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和能力,營造尊重商業秘密、遵守商業道德的良好社會氛圍,可有效預防“泄密”事件的發生,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推動經濟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對守護企業核心競爭力,培育新質生産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具有積極作用。

  二、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陸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情介紹:陸某某曾擔任上海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權利人)的銷售一職。入職時,與權利人簽署了《商業秘密保護協議》。離職後,陸某某仍從事融資租賃服務工作,為拓寬業務,憑藉對權利人項目管理系統和工作人員用戶名、登錄密碼編制方式的熟悉,成功破解在職員工的用戶名和密碼,分別四次使用自己的電腦登錄權利人項目管理系統,非法下載權利人製作的測算表、客戶評估報告等商業秘密。

  法律依據及處罰:陸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責令陸某某停止違法行為,對陸某某作出罰款1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商業秘密是企業的核心資産之一,公司員工利用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管理漏洞獲取商業秘密,侵犯方式隱蔽、難以察覺,不僅給企業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也嚴重妨礙了整個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本案的辦理有助於引導權利人構建更加完善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也有利於營造一個鼓勵創新、保護知識産權、促進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無錫沃德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主體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情介紹無錫沃德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沃德公司)三名隱名股東陸某峰、于某、韓某磊曾就職于某汽車部件(太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權利人),入職時,與權利人簽署《某行為守則》或《員工手冊》確認書,知悉權利人通過門禁、設定文件查看權限、圖紙標密等方式保護彈簧卡箍的相關商業秘密。陸某峰、于某、韓某磊違反保密義務,合謀獲取彈簧卡箍産品相關生産技術資料,並提供給無錫沃德公司生産、銷售。相關産品經江蘇鍾山知識産權服務公司鑒定,為與權利人具有實質性相同密點的彈簧卡箍産品。權利人直接損失達到千萬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無錫沃德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責令無錫沃德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對無錫沃德公司作出罰款2000000元的行政處罰。陸某峰、于某、韓某磊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已被司法機關判決。

  案情評析:商業秘密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所依賴的重要資源。本案涉案的技術信息是權利人生産彈簧卡箍全部專有技術的核心所在,一旦掌握這些核心技術的員工與第三人暗中勾結,擅自將其掌握的技術信息非法披露並加以利用,就會給權利人帶來難以估量的巨大損失,更會對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造成嚴重破壞。本案的辦理有效打擊了合謀竊取商業秘密的行為,有力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警示廣大經營者,前員工竊取商業秘密並泄密,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第三人承接使用這些商業秘密,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四、浙江省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陳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情介紹:陳某係浙江某公司(以下簡稱權利人)高級技術專家,其在職期間,多次違反與權利人之間簽署的保密協議、公司規章及分級保密管理制度,洩露密鑰,假借各種名義將處於嚴格保密研發服務器內的相關技術代碼分批轉移至保密要求較低的服務器內;其離職後,未經權利人許可,仍然擅自使用權利人密鑰從服務器內下載了其預先轉移的包含技術代碼在內的具有很高商業價值的文檔,該下載行為被權利人內部監控系統發現。下載的技術代碼為視頻編碼與增強的相關技術,根據權利人提供的非公知性鑒定意見和研發記錄,技術代碼為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

  法律依據及處罰陳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責令陳某停止違法行為,並對陳某作出罰款30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評析:技術信息是商業秘密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案的查辦一方面提示廣大企業要對技術信息採取必要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員工侵犯商業秘密;另一方面敦促員工依法依規守護企業商業秘密,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做到誠實守信,在社會上形成共同呵護商業秘密、共同尊重商業秘密的良好氛圍。

  五、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廣東聖千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

  案情介紹廣東聖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聖千公司)作為廣州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權利人)的代理商,違反保密義務和禁止競業規定,組織員工自編程序代碼,通過互聯網遠程爬取權利人OA系統內客戶及訂單信息等資料,經篩選後導入自行研發的“智慧系統”,使用上述客戶信息推銷與權利人同類的産品。經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廣東聖千公司使用上述客戶信息成交5萬餘單,獲利21788783.29元。經司法鑒定機構認定,上述客戶信息屬於權利人的商業秘密。辦案期間,執法單位與權利人保持密切溝通,指導其積極與廣東聖千公司協商侵權賠償問題,雙方最終達成諒解協議,廣東聖千公司退賠權利人1900萬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廣東聖千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責令廣東聖千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對廣東聖千公司作出罰款4000000元和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案情評析:商業秘密保護是保障公平競爭的重要內容,是維護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環節。本案中客戶信息是權利人進行市場分析、制定營銷策略和提供個性化服務的重要依據,是權利人運營的基礎,更是權利人寶貴的商業秘密。本案的辦理有效打擊了侵犯商業秘密違法行為,保護了權利人客戶的隱私權,形成了良好的示範效應和社會影響。

  (總臺央視記者 王婧)

編輯:謝博韜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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