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12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緬北明家犯罪集團及關聯犯罪集團成員明國平、明珍珍等39名被告人以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非法拘禁等多項罪名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從2023年7月開始,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擊緬北涉我犯罪專項工作。在中緬執法安全合作機制下,2023年11月,緬北果敢自治區“四大家族”之一的明家犯罪集團重要頭目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被成功抓獲並移交中國警方。經依法審查查明:長期盤踞緬北果敢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其家族在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託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設立多個電詐“産業園區”,指揮武裝力量,庇護電詐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信網絡詐騙,詐騙數額達數十億元;夥同電詐犯罪集團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使用暴力造成多名中國公民死亡;向包括中國公民在內的人員販賣毒品等。
依法追訴明家犯罪集團犯罪行為是依法行使我國司法主權的重要體現,此次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中有16人為緬甸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屬地管轄”“保護管轄”“普遍管轄”等規定,我國司法機關對其犯罪依法行使刑事管轄權,同時,嚴格依法保障包括緬甸籍人員在內的各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公正辦理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