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犯罪是電詐、走私、毒品交易等上遊犯罪的‘有力助手’。因為只有洗白非法資金,犯罪分子才能真正掌握非法資金。”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官正在緊鑼密鼓地學習該法的最新要求,並開展研討。
與此同時,在該院檢察官案頭的卷宗裏,利用新技術、新産品的新型洗錢手段已經頻繁出現。面對洗錢犯罪新手段,檢察機關是如何打擊應對的?檢察官向記者講述了該院辦理此類案件的探索與實踐。
“口令紅包的密碼來了,記住了嗎?”
“我搶了582.3元!”
“把剛剛搶到的紅包都轉到我這裡來。”
…………
2024年3月的一天,在浦東新區一間賓館的客房內,吳某正組織一群人搶紅包。奇怪的是,大家搶完紅包,扣除紅包金額的2%至6%後,又將剩餘錢款轉回吳某的賬戶。經查實,吳某組織搶紅包的資金均來自電信網絡詐騙款,其他人搶完紅包後退回的錢款均被吳某轉入上遊詐騙分子提供的賬戶,並從中獲利。由於參與搶紅包的賬戶過於分散且金額很小,這些詐騙款的隱蔽性和追查難度更勝以往,犯罪贓款就這樣悄無聲息地被“洗白”。
“與以往上遊詐騙、下游洗錢的形式不同,這種通過非銀行支付結算通道轉移違法資金的犯罪模式幾乎可以同時實現詐騙和洗錢,已成為洗錢犯罪的一種新趨勢。”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2024年,該院集中辦理了百餘起利用非銀行結算支付通道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系列案件,陸續對200余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這起利用口令紅包洗錢的案件是其中之一。
“從這批案件中,我們發現了兩類洗錢犯罪新手段。除了利用口令紅包類産品將違法資金打散後進行轉移外,還有一種是通過在第三方支付平臺註冊虛假商戶賬戶的方式來轉移違法資金。”承辦檢察官介紹。
2023年底,第三方支付機構S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在該公司研發的一款智慧掃碼收單産品中發現了一批異常商家賬戶,有近百家註冊商戶工商營業執照中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疑似偽造,相關賬號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裏交易超過1000筆,交易金額數百萬元。很快,公安機關順藤摸瓜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他們通過偽造材料,註冊第三方支付結算平臺的商家賬戶,將賬戶提供給上遊詐騙分子用以接收被騙錢款,收到後即在短時間內將錢款轉移給上遊詐騙分子。
案件移送浦東新區檢察院後,承辦檢察官發現,此類案件存在案發時間集中、手段類似、平臺同一等共同特點,監管難度大,通過人工方式篩查線索效率不高。如何進一步提高辦案質效?該院決定向大數據借力。
結合類案辦理經驗,浦東新區檢察院根據新型洗錢犯罪案件中“作案手段雷同”“涉案人員年齡集中”“短時間高頻率跨地區交易”“團夥作案”等共性特徵,構建“非銀行支付機構非法資金轉移風險識別法律監督模型”。2024年9月,模型研發成功後,該院邀請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安機關探討研判第三方支付結算産品的業務範圍、法律風險、監管規則等,對模型進行完善。
“如今,通過關聯個人可疑涉罪賬戶、觀測入網商戶的交易形態,摸排異常數據線索,模型已幫助我們發現同類案件線索300余條,我們還向兄弟檢察機關移送線索20余條,極大提高了線索發現和偵辦效率。”浦東新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説。目前,該模型已在全國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管理平臺上架,是平臺上唯一一個經濟金融領域涉反洗錢法律監督模型。
要想斬斷上遊犯罪資金清洗的“手腳”,規範、細化非銀行支付行業風控監管尤為重要。2024年10月至11月,浦東新區檢察院陸續走訪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反洗錢處、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初步達成加強非銀行支付結算管理、織密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常態化協作意向;與監管部門、執法機關探索制定協同工作指引,加強行刑銜接,統一證據標準,共同加強對非銀行支付結算通道資金轉移、反洗錢反詐犯罪的有效監管,對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