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公佈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填補了未成年人網絡消費問題標準的空白,延伸出一個新型職業——職業退費人。
自稱做遊戲等平臺職業退費仲介的小瑞(化名)稱,遊戲退費這行是“用最小的成本賺不少的錢”。因弟弟在遊戲平臺充值近九千塊錢,他為弟弟申訴得到退費,從而成為了一名職業退費仲介,“承諾全額退費和成年也能退的,99%的都是騙子。”
未成年人可以退費的同時,也延伸出一種新型“退費騙局”。
李星(化名)就曾陷入這樣的騙局中。她在社交平臺看到有人説退費成功了,加了對方微信後,對方推來“法律顧問”的微信。結果她被騙了300元。
用P來的成功退費的截圖,在社交平臺引流,是一些“法律諮詢”公司常用的套路,在把對方引至微信後,讓對方交“服務費”,而後“玩失蹤”。不僅圖是P的,就連法律諮詢公司的“法務”也是中專畢業,沒有任何法律知識背景。記者也發現,有的法律諮詢公司,註冊僅3個月就被登出。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表示,職業退費人把退費變成了一種職業行為,這本身是合理的,但現實中,“職業退費往往成為行騙的噱頭,這實際上是電信詐騙的變種”。
記者以“遊戲退費”等為關鍵詞,在多個社交平臺上搜索發現,有人發文稱,自己找了退費人,但因此陷入了騙局。
“承諾全額退費的基本是騙子”
2024年5月28日公佈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填補了未成年人網絡消費問題標準的空白,首次提出細化退費標準和建議、明確劃分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和監護人相關責任等規定。
一名自稱在做遊戲等平臺退費的仲介小瑞告訴記者,遊戲退費這行是“用最小的成本賺不少的錢”。
他説,他最開始是因為弟弟在兩個遊戲平臺充值了近九千塊錢,他自己申訴退了3300元。“同村的孩子也是玩的同款遊戲,聽説我退款成功過就來問我,”小瑞説,後面他就慢慢幹起了這行。
小瑞稱,他們一般是走訴訟(退費),因為涉及充值的金額很少,遊戲公司一般都不會選擇開庭,因為需要花比這個費用更多的錢來應對官司,他們寧願選擇調解,但調解一般不會退全款。如果涉及的金額很大,那麼遊戲公司可能就不願意放棄(開庭)了。
記者以“遊戲退費”等為關鍵詞,在多個社交平臺上搜索發現,有人發文稱,自己找了退費人,但因此陷入了騙局。
“很多孩子的家長是在農村,父母雙方對這些東西壓根不了解,其實資料充足的話,自己就能退款。”小瑞説,要不然這個産業也不會起來得這麼快。他説,自己收取10%介紹費,還會給來諮詢的人墊付100元的資料費,“一般要我墊付的那一步,(雙方)已經談得差不多了,我墊付完,他們就要簽合同了。”
他介紹,很多律師看不上這種案子。因為正式的律師諮詢一次就要更多的錢,開庭要好幾千元,很多網上退款的法律公司都是沒有律師的,包括他所在的公司其實也沒有律師。
他自稱有很多退費成功的案例,但也坦言確實有很多騙子,他就見過想要退費反而被騙好幾千元的,“只要承諾全額退費和成年也能退的,99%的都是騙子。”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電商平臺有號稱可以幫助退費的“維權中心”。其中一家名為“潤律專業維權中心”的淘寶店客服告訴記者,能接(單)就能退,目前的案例中,基本可以做到60%至100%之間,8歲以下的孩子可以做到99%至100%,具體能退多少,需要和“主任”1對1溝通後才能給出大致範圍。
成年人充值遊戲是否可以退費?對方稱,如果客戶是被誘導消費或是誤衝或是幫助自己的未成年弟弟妹妹申請退費,他們均可以接受委託。“您配合我們就可以,您的這個情況,我們之前處理過很多次,成功率都很高,麻煩您現在看一下本店中的任意鏈結。”
李星交了300元“服務費”後,被對方拉黑。受訪者提供
多個社交平臺引流
未成年人可以退費,一些成年人也在蠢蠢欲動。而與此同時,也延伸出一種新型的“退費騙局”。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有人偽裝成退費成功的用戶,在小紅書、閒魚等社交或二手交易平臺上,發佈成功退費的截圖,用來引流,將潛在客戶從各個社交平臺引到微信,再以“法律諮詢”“法務”的身份引導消費者付“服務費”,簽訂合同或口頭承諾,最後卻無法退款玩消失,這是部分退費騙局的攬財方式。
近日,記者以“遊戲退費”等為關鍵詞,在多個社交平臺上搜索發現,有人發文稱,自己找了退費人,但因此陷入了騙局。當有人發文稱成年人也可以退費,評論區會有很多人急迫地詢問“怎麼退”“教我”“求教”,這時就會有人在他們的跟帖下暗示他們加微信聊。
張月(化名)和李星都曾陷入這樣的騙局中。
2024年5月,張月在二手交易網站“閒魚”出售遊戲賬號,被騙子盯上。
“騙子在我的評論區發消息,我私信他問‘蛋仔派對’賬號能不能退費,對方打包票説可以退費,包成功的。”她説,此後她加上對方微信,並加上了一名所謂的“公司法務”,付款了200元定金。
張月也曾疑心對方是騙子,按照對方的企業微信搜索了公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公司是存在的,但在後續退費中,對方的信息回復開始變得非常慢。“早上發晚上回,下午發明天回”。最後直接不回了,還把張月拉黑。
張月説,她的朋友看她在退費,也嘗試了退費,以為可以成功,但最後同樣受騙。張月發佈的圖片中,涉事公司為“海口龍華衛藝律信息諮詢工作室”。
天眼查信息顯示,該工作室成立於2024年4月23日,是個體工商戶,目前該工作室已處於登出狀態。
另一名同樣“中招”的是在直播平臺充值近2萬元的趙林(化名)。他也在類似的套路下簽訂了退費的合同,向對方付款一千元,最後並未退費成功,只退了200元。趙林説,這種公司一般打著法律或者諮詢的名義,以全款的5%收費,有時也會和想退費的人簽訂合同,宣稱直播打賞、遊戲充值都能退費。
趙林説,在抖音上,他看到一條宣傳退費的視頻,在該視頻的評論區,有人稱自己在他們家交過錢退過費,於是他就和對方聊上了。
他向記者展示的合同顯示,涉事公司為“哈爾濱眾助法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雙方簽訂的合同顯示,服務費約定為“基礎諮詢服務費 1000元(簽訂本協議當日支付)”“代為維權服務費,退款金額的5% ”。合同還約定,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工作的階段服務費。該合同還規定,具體維權退費進度大概會在7到20個工作日內出結果,可能提前、推遲或延後,均屬正常現象。
李星加了“龍華珈葉 法律顧問”的微信,對方讓她付款300元。受訪者提供
以法律諮詢的名義“圈錢”
李星的經歷也大致如此。她玩“絕地求生”充值了兩千多元,想退回來。在小紅書上,她看到有人説自己已經退費成功了,於是她加了這個人的微信。
李星告訴記者,對方明確告訴她自己已經退費成功了,還推了她一個“龍華珈葉法律顧問”的微信名片。她加了其微信後,對方讓她填寫日期、姓名,身份證號、電話等信息,並稱“填一下,然後做合同”,對方發給她一個公司對公賬戶,讓她付款300元,“付款之後我來對接處理”。
11月8日,她問對方退款需要多久,對方稱“3-15個工作日”。在被問到是否需要提供綁定遊戲的QQ號,對方僅稱“聽老師的”。
“就一上來給我説簽合同,我以為簽了合同不會被騙,沒想到簽了後還是被騙。”李星稱,對方讓她簽一份《法律諮詢服務協議》,以及對公賬戶,讓她認為對方應該不是騙子。
不過,在付錢之前,李星還是有些疑心,她想通過二手交易平臺閒魚付錢,但對方不讓她走平臺。與此同時,此前為她推薦“法律顧問”的網友,一直在催促她儘快付款。
在李星填寫了信息,並轉賬300元的幾天后,她詢問退款進度,“法律顧問”一直不回復消息。11月14日,她微信打給對方,對方也未接聽。11月21日晚間,她再次發去消息時,發現自己已經被對方拉黑。她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她提供給澎湃新聞的《法律諮詢服務協議》首頁顯示,受委託人為“海口龍華珈葉信息諮詢工作室”。記者查詢發現,該工作室為個體工商戶,于2024年8月13日剛成立,經營項目:信息技術諮詢服務;房地産諮詢;信息諮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諮詢服務)等。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龍華珈葉信息諮詢工作室和前述張月碰到的海口龍華衛藝律信息諮詢工作室一樣,目前也處於登出狀態。
退費成功案例實為P圖
2024年8月,B站博主“濾鏡粉碎機”通過近兩個月的暗訪了解到,這些代退費的法律諮詢公司,退費成功的截圖實為P圖,公司的“法務”實際是中專畢業。
“濾鏡粉碎機”博主“畢老師”介紹,他和同事在哈爾濱兩家法律諮詢公司試崗時發現,有人剛通過社交平臺誘騙一名網友交了2000元的“服務費”,公司的員工都在歡呼慶祝。
在面試中,一家法律諮詢公司的面試員稱,員工不懂法律也沒關係,“就是和他們瞎聊,把信息推給銷售就行。”另一家公司的面試員也表示,不需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在暗訪中,“畢老師”發現,公司的“法務”均沒有法律知識背景,其中一名“法務”是中專畢業。
在視頻中,“畢老師”介紹,這兩家公司的客服人員都幹了沒多久,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引流。“就是以受害者身份在社交平臺發帖,或者引導客戶,塑造和他們一樣的經歷,説得可憐一點,一起吐槽,然後再拉近距離,最後才是慢慢引導退費。”退費成功的截圖,是公司員工P圖而來,修改了日期和具體時間,就拿去發社交平臺引流。
電信詐騙的演變,維權成本過高
12月3日,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職業退費人是把退費變成了一種職業行為,有些退費涉及未成年人,家長不懂相關法律法規,請職業退費人幫忙,這是合理的。
“而現實中,職業退費往往成為行騙的噱頭,這實際上是電信詐騙的變種。”朱巍稱,電信詐騙隨著政策、産業包括科技的發展,也在不斷進化,而且速度非常快。一些法律諮詢公司或者個人,打著“職業退費”的旗號,偽裝成專業的律師或法務,虛構退費效果,讓受害人交三五百塊錢的“服務費”,這其實就是電信詐騙,即使他們真的去退費了,往往也是退費不成功,這可能也涉及虛假宣傳。
關於法律諮詢公司,朱巍表示,它不是律師事務所,“性質比較複雜,也比較奇怪”,它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看似是法律服務公司,但實際上並沒有法律服務資格,不能承接訴訟,甚至不能接受當事人的委託。
朱巍坦言,對於受害者而言,如果是在社交平臺遇到退費騙局,可以向平臺舉報。此外,也可以向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涉事公司。最後,受害者也可以選擇報警,但因為涉案金額較小,公安機關是否立案也是個疑問。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鑫認為,根據《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未經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大額遊戲充值可以提出退費申請。相比之下,成年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遊戲充值行為一般被視為自願且有效的消費行為,因此不享有與未成年人相同的退費保護。
邢鑫表示,對於消費者而言,所謂的“信息諮詢公司”或個人利用社交平臺引流並聲稱可以幫助退費,如果實際上並無能力或意圖幫助退費,而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這種行為不僅構成民事上的欺詐,如果涉及金額總數達到刑事立案金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邢鑫指出,依據《民法典》第六十八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如果公司在登出前存在違法行為或未依法清算,導致無法清償債務,那麼原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可能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在實際案例中,消費者往往因為金額過少,而放棄維權,抱有“花錢消災”的心態。邢鑫稱,金額不影響欺詐行為的成立,如果對方總的欺詐金額達到標準,可能會因犯詐騙罪被立案調查。但對於個人受害者來説,小金額的欺詐維權是比較困難的,自身收益與維權成本相比,維權成本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