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行在外,免不了發生一些磕磕碰碰,但是,身為網約車老司機,一年半碰撞51次也太不合常理了,這究竟是意外事故還是蓄意為之?
近日,一起由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法院在民事訴訟案件中發現犯罪線索並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利用網約車實施詐騙案作出最終判決。廣州市中級法院作出裁定維持原判的決定,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網約車曾每週發生一起事故
2023年4月某天上午8時,在番禺區某街道上,兩輛小轎車一前一後行駛著,前方轎車欲左轉掉頭,在打轉向燈變道時,“砰”的一聲撞上後方快速行駛的網約車。雙方協商賠償無果,網約車司機關某某一紙訴狀將轎車車主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賠償1200元誤工費等損失。
番禺區法院在審理這起民事訴訟案件時發現,關某某短時間內有多起交通事故訴訟,經過調閱保險公司數據發現,其車輛事故産生理賠高達71次,在2023年3月至6月幾乎每週都發生一次碰撞事故。
基於關某某可能存在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刑事犯罪嫌疑,番禺區法院向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移送偵查線索。番禺區公安分局初步核查後,決定立案偵查,並提請番禺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
承辦檢察官在初步了解案件材料後認為,一年多內如此高頻發生事故,且事故後向對方索要款項存在異常,有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嫌疑。
逐層揭開理賠背後的真相
“從這幾個畫面可以看出,關某某的車輛要麼是在遠距離已看到對方慢慢變道而沒有減速避讓,要麼是碰撞前有轉向對方車輛動作且碰撞後還繼續滑行,不符合駕駛人遇到碰撞時一般會緊急剎車避讓的正常反應。”承辦檢察官與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查看行車記錄儀拍攝的事故視頻,逐幀研究可疑之處。
經過核查確認,多數事故都是在視線良好、車速較慢的路面發生,且關某某在碰撞發生時並沒有減速避讓的意圖。10余名被害司機也紛紛表示關某某應該是故意加速撞向他們的車輛,還向他們索賠幾千元的誤工費,明顯是過分索要。
另外,關某某相關保險理賠記錄、報警材料顯示,其2020年出險事故3起,2021年5起,而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之間竟然大幅增至51起,發生事故頻率遠超往年,部分事故甚至是隔日連續發生。關某某作為具有多年駕齡的網約車司機,如此高頻發生交通事故明顯不符合常理。
而關某某與維修店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則顯示,當關某某詢問車輛報修費用時,維修人員答覆其只收900元,多出來的歸關某某所有,二人間存在商量報修費用和返點交易的情況。維修店老闆也證實,正是在關某某的要求下,維修店曾多次虛開維修證明,供其向法院起訴索要誤工費。
通過現場視頻、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保險理賠記錄等材料,一個受經濟利益驅動高頻製造交通事故的騙局浮出水面。
精準指控嚴懲“碰瓷”戲碼
2024年7月,番禺區檢察院以關某某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
“從事故發生頻率、事故具體情況以及謀利動機方面可以認定,關某某為謀取保險公司賠付、修車返點及誤工費等利益,故意利用交通規則高頻製造對方全責的交通事故。”檢察官在法庭上結合案件證據情況發表公訴意見,對關某某不合常理的辯解逐一駁斥。
最終,番禺區法院支持檢察機關的意見,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關某某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黃埔港務分公司安全環保部副經理周衝了解該案後表示,司法機關對“碰瓷”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從嚴懲處,並公開曝光典型案例,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同時,他建議網約車平臺嚴格把關司機資質審核,完善網約車黑名單機制,從源頭上遏制“碰瓷”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