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了解到,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召回管理規定》正式施行,標誌著我國産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國累計開展缺陷汽車召回3023次,涉及車輛達1.12億輛,其中受市場監管總局調查影響的汽車召回596次,共計5695.10萬輛,佔比50.99%。
我國累計開展缺陷消費品召回5549次,涉及産品1.04億件,其中受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影響的消費品召回4979次,共計7208.2萬件,佔比69.2%。分析發現,缺陷線索收集、分析和缺陷調查仍是發現産品缺陷的主要方式,召回監管在後市場監管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持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總臺央視記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