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政場】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推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作為引領全國高質量發展的三大重要動力源之一,京津冀承載著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打造世界級城市群的歷史使命。當前,京津冀協同發展進入縱深推進的關鍵階段,要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努力使京津冀成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先行區、示範區。
法治引領,在優化營商環境上實現更大進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是激發市場活力、保障公平競爭、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關鍵。近十年來,京津冀三地在立法層面加強協作,圍繞生態環保、科技創新、交通一體化等重點領域開展協同立法,制定修改地方立法120多部,暢通溝通機制、聯動執法檢查,走出了常態化協作、制度化推進的立法新路子,為區域協同立法打造了新樣板。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涌現,法規制度的制定修改應具備一定的前瞻性和靈活性,應及時調整以適應數字經濟、人工智慧等新經濟模式的發展需求。京津冀地區應協同推進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的統一,破除企業跨區域經營稅收政策、行業標準、環保要求等方面的障礙。
規範行政行為,建設有為政府。要著力健全區域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推動更多政府服務事項“同事同標”“互通互認”,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實現京津冀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一網通辦”,讓成本降下來、效率提上去。同時,建立負面清單制度,明確非禁即入,為市場提供更多自主空間。增強政策制定和執行的透明度,通過官方網站、聽證會等形式公開徵求意見,確保政策制定科學合理。
提升執法效能,深化司法協作。把深化改革與司法協作相結合、放寬準入與加強監管相結合,著力破解制約市場主體經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堅持監管執法彈性適中,建立更加包容、合理的監管執法流程,持續完善線索移送、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等機制,共同打造京津冀一體化監管執法體系。加大産權司法保護力度,深化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不斷強化知識産權保護,共同打造區域知識産權協同發展首善示範區。
法治保障,在區域協調發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近年來,京津冀三地聚焦重點領域,如非首都功能疏解、文化遺産保護等領域出臺了多項協同立法成果,實現跨域立案全覆蓋,司法審判“同城效應”水平不斷提升,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落地實施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涉及資源合理配置、産業有序轉移、生態環境共建共享等多個方面,需要法治提供堅強保障。
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法律框架。生態環境的共建共享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關鍵一環。要通過立法明確生態補償的標準、方式、資金來源與分配機制,有效激勵生態保護行為,確保受損地區得到合理補償。要積極制定統一的産業指導政策,避免産業同質化競爭和資源浪費,通過立法或政策文件明確三地産業發展定位,指導産業合理佈局。
構建跨區域合作法律體系。要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合作的法規體系,明確三地政府在規劃對接、項目協作、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的職責,解決合作中可能出現的行政壁壘和利益衝突。要加強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機制建設,建立健全社會監督體系,增強政策執行的透明度。
法治創新,在推動先行先試上邁出更大步伐
京津冀三地積極探索區域法治協同創新,不僅促進了立法層面的一體化,還在司法裁判標準、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等方面實現了更高水平的協同。其法治創新不僅對自身發展至關重要,也為全國其他區域的協調發展提供了參考借鑒。
深化拓展既有聯動機制。要繼續優化和深化已有的京津冀法院聯席會議機制,定期交流司法工作經驗,研討解決跨區域案件處理中的難點問題,統一裁判標準和法律適用,提升區域間司法協作的制度化、常態化水平。
建立覆蓋京津冀的智慧法治系統。要積極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集成法律法規數據庫、案例庫、信用信息庫等資源,為政府決策、企業運營、公眾查詢提供數據支持和智慧分析。
探索法治創新示範區建設。可選取河北雄安新區、北京大興臨空經濟區等區域作為法治創新的試點區域,探索更多前沿法治實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為全國範圍內的法治現代化建設提供借鑒。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京津冀地區應堅持以法治為引領,不斷創新法治實踐,深化區域合作,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更紮實的舉措共同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作者:王麗、林楠,分別係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科技智庫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