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19日通報,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紀委監委對杭州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張鴻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鴻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禮卡;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私營企業主謀利,其配偶收受財物;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承接工程項目、審批建築企業資質、企業落戶等方面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鴻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鴻建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