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日前發佈《數字虛擬人技術要求》。《要求》提出:
數字虛擬人應用主體對其所處理的個人信息安全負責,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採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
處理個人信息前,應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確、完整地向個人告知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方式、範圍;
當對真實人臉、人聲等生物識別信息進行編輯時,應告知被編輯的個人,並取得其單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