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轉了3家醫院,患者單次住院天數何以受限?

來源:工人日報 | 2024年11月30日 06:27:22
工人日報 | 2024年11月30日 06: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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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手術,多次轉院,患者和家屬來回折騰,就醫負擔增加。專業人士認為,需要加強分級診療體系建設,緩解醫院床位緊張,還應探索按疾病種類付費與按治療項目付費相結合的醫保支付模式,讓患者在接受長期康復治療期間獲得醫保的有效支持。

  “終於回家了,這一個月真是歷經波折。”近日,重慶的廖女士在經歷了住院與轉院的曲折過程後,不禁如此感嘆。年過七旬的廖女士不久前在當地某三甲醫院完成了膝關節置換手術。然而,術後第3天,醫院便以“達到出院條件”“排隊入院的人還有很多”等理由通知其辦理出院手續。

  廖女士及其子女認為,術後短時間內身體未恢復,需要多住幾天院。但院方認為,相關治療已經完成,達到出院標準。家人不得已將廖女士轉至另一家醫院進行康復治療。但是該醫院也明確表示,患者已進入康復期,建議居家治療,儘量減少住院時間。

  記者採訪患者及其家屬了解到,類似廖女士的遭遇並不少見。一些醫院限制患者住院天數,導致患者在不同醫院間來回折騰。醫院為何不想讓患者多住院,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一個月輾轉3家醫院住院

  今年9月初,張天的父親因股骨頭壞死,急需進行置換手術。在將近一週的等待後,其父親在重慶一家知名三甲醫院住上了院,並順利完成手術。

  考慮到父親已是耄耋之年,而且有其他慢性病,張天希望父親能在醫院安心康復治療。然而,術後一週,醫院通知他們儘快出院,原因是“經過綜合研判,手術很成功,病人恢復得也不錯,達到了出院條件,還有許多患者在排隊等待床位”。

  張天認為,此時出院無疑會增加許多未知風險,但無奈只能按院方要求出院,並四處尋找能接收父親康復治療的醫院。

  張天為父親找到了一家骨科醫院。這家醫院表示,可以先辦理入院手續,但各項檢查必不可少。如果檢查結果顯示“狀況良好”,也建議居家康復、定期復查,沒必要長時間住院治療。

  陳先生告訴記者,其母親轉到另一家二級醫院約兩周後,又被要求出院。他們只能再次聯絡新的醫院。最終,一個月時間,廖女士前後轉了3家醫院。

  “每次更換醫院,都要重新適應新的醫療環境、醫護人員,這對剛剛經歷手術,急需穩定環境恢復身體的病人來説,無疑是一項額外負擔。”陳先生直言,在轉院過程中,母親多次陷入恐慌,以為身體狀況出現了大問題,情緒極為低落。

  記者採訪了解到,類似情況並不少見。多名患者及其家屬表示,多次轉院、家人奔波勞累、病人身心俱疲,轉院後可能還要重新做檢查,無形中增加了經濟負擔。

  醫院存在控製成本的考量

  為何醫院不願讓病人多住院?重慶某縣級中醫院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急性期患者,醫院會全力救治,無論其住院時間長短。但對於已進入慢性康復期且病情穩定的患者,達到一定住院天數後,醫院可能會建議其出院,或轉至其他基層醫療機構。

  “之所以這樣做,首先,經過綜合研判,確認患者已安全度過急性期,適合轉入康復階段;其次,當前醫療資源緊張,尤其是知名三甲醫院床位供不應求,為確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及時獲得救治,只能選擇讓病人出院。”該負責人還提到,也有很多醫院存在控製成本的考量。

  醫院控製成本與患者住院天數有何牽涉?重慶某區人民醫院醫保科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醫保對醫院的支付模式改變。以往,醫院根據治療項目,如檢查次數、藥品使用量等,逐項從醫保獲取費用,類似于購物時的逐項結算。改革後,醫保支付轉變為按病種付費模式。在執行過程中,醫院估算出每種疾病的治療費用,並依據患者日均費用推算出合理的住院時長。如果患者長時間住院,可能會導致治療費用超出醫保支付標準。

  該負責人以闌尾炎手術為例介紹説,如果醫保部門測算出的平均支付標準為1萬元,那麼無論病人實際做了多少檢查,使用了多少藥品,住院多長時間,醫保支付金額均固定為1萬元。如果醫院治療費用超出這一標準,超出部分往往需要醫院自行承擔,這就導致部分醫院可能希望患者儘快出院。

  還有業界人士透露,管理部門要求醫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的考核導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果長期住院患者多,醫院可能達不到考核要求。

  需醫院、醫保等多方共同應對

  單次住院天數受限,患者轉院過程折騰,醫療負擔也會加重。採訪中,多名受訪醫療工作者、醫保部門負責人表示,單次住院天數限制問題複雜,需要醫院、醫保等多方共同應對。

  針對醫院床位緊張問題,多位醫院管理人員認為,需要加強分級診療體系建設。具體而言,三甲醫院專注于急危重症救治,二級及以下醫院則強化康復和長期護理功能,優化醫療資源配置。

  在重慶市九龍坡區科學城人民醫院主任醫師李明臣看來,可以構建“專科聯盟”,二級及以下醫院能與三甲醫院及專科醫院形成緊密合作,共享優質醫療資源。

  重慶某區人民醫院醫保科負責人建議,醫保部門應進一步深化醫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措施,探索按疾病種類付費與按治療項目付費相結合的醫保支付模式,確保患者在接受長期康復治療期間獲得醫保的有效支持。同時,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得以準確且全面地落實,避免將醫院創收或成本控制目標直接轉嫁給醫生。

  受訪醫務工作者還建議,上級部門在考核醫院時,不應過度強調“平均住院日”單一指標,應建立包含醫療質量、患者安全、服務效率、患者滿意度等多個維度的考核體系。同時,考核標準應根據醫療技術發展、患者需求變化,以及醫院管理的實際情況動態調整,確保考核結果客觀準確。

編輯:劉京京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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