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 題:中央最新文件18條舉措支持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
新華社記者謝希瑤、嚴賦憬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28日對外發佈,從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推進數字貿易制度型開放、完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18條具體舉措。意見出臺有何深意?哪些要點值得關注?
遵循8大原則 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意見提出,按照創新為要、安全為基,擴大開放、合作共贏,深化改革、系統治理,試點先行、重點突破的原則,促進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
這8大原則,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彰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體現了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發展思路,將貫穿于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全過程。
意見要求,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促進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為塑造對外貿易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加快建設數字中國、貿易強國作出更大貢獻。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應對貿易數字化、綠色化趨勢”“創新發展數字貿易”。業內人士指出,數字貿易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和經濟的新增長點。意見順應數字貿易發展新趨勢,是深化改革開放的具體舉措,有利於推動我國在鞏固傳統貿易發展優勢的同時,培育數字貿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既能構建起新的貿易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更好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又能為開放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
著眼制度創新 高水平對外開放特徵顯著
從目標來看,意見提出,到2029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穩中有增,佔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數字貿易基礎設施佈局進一步完善,適應數字貿易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數字領域對外開放水平大幅提高,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加強。
到2035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佔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全面建立,制度型開放水平全面提高。
從具體措施來看,“開放”是關鍵詞。圍繞“推進數字貿易制度型開放”“完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方面提出了放寬數字領域市場準入、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制定等具體細化措施。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必須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依託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王一鳴説,中國數字貿易發展迅猛但提升空間仍然很大,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制定的話語權有待提升。面對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加快構建的新形勢,要堅持以高水平開放引領數字貿易創新發展,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規則,推進數字貿易的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和制度創新,培育和增強數字貿易競爭新優勢。
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
在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方面,意見提出,鼓勵電商平臺、經營者、配套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做大做強,加快打造品牌。支持數字平臺企業有序發展,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我國頭部企業探索出算力驅動、用戶生成、數據高效利用的新型數字服務形態,在國際市場顯示出較強的市場競爭力。與此同時,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催生新業態、新模式,為經濟社會發展增加更多物質財富。意見釋放出積極信號,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鞏固發揮優勢、繼續創新發展,發揮更多積極帶動作用。
王一鳴説,展望未來,中國發展數字貿易具有諸多有利條件。數字經濟規模巨大,擁有海量數據資源,數字基礎設施完備,尤其是新一代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已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移動寬帶和光纖網絡,加之數字應用場景豐富,為發展數字貿易提供了廣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