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西充縣一名男子在工地上施工支模時,因模板突然斷裂導致其從3樓墜落受傷,身體多處骨折。據了解,涉事工程由四川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承建,後又經過多次轉包。事發後,因各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男子將相關涉事方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46萬餘元。
11月29日,紅星新聞從西充縣人民法院獲悉,經過承辦法官調解,相關涉事方共計賠償男子各項損失35萬元。
2022年,西充縣某鄉政府將一建設項目發包給四川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承建,公司後又將項目內部轉包給蒲某,蒲某又將部分工程轉包給陳某。當年7月,項目開工後,陳某邀約周某從事木工工作,每天260元。基礎完工後,陳某和周某協商,由周某跟另外幾人共同承包後續木工工作,並按面積核算價款,但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任務。
意外發生在2022年8月28日上午。當時,周某在施工現場從事支模工作時,因模板突然斷裂導致周某從三樓墜落受傷,身體多處骨折。事發後,周某被送醫治療38天,産生醫療費15萬餘元。因各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周某日前向西充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關涉事方賠償自己各項損失共計46萬餘元。
據了解,周某家裏有高齡老人需要贍養,還有一名30多歲的智力一級殘疾女兒,兒子目前還在校讀書,家庭經濟困難。法院得知情況後,依法為其辦理了免交訴訟費手續。
開庭前,本案承辦法官周林詢問周某是否同意調解,周某表示若能得到相應數額的賠償就同意調解。第一次庭審中,各方均未提交證據證明政府對案涉事故的發生有責任,故在調解中僅就公司、蒲某、陳某三方的責任比例進行協商。後續詢問發現,蒲某與涉事公司在事發後簽訂過一份協議,約定蒲某最多承擔15萬元賠償,剩餘由公司承擔,蒲某已墊支醫療費15萬元,表示不願再承擔其餘部分。而陳某則表示自己沒有能力賠償,其在工程中僅賺取微薄的差價利潤,只願意賠償兩萬元。
在詳細了解三被告因案涉工程賺取利益的基本情況後,承辦法官周林根據其大致的收益數額制定合理的調解方案。11月29日,紅星新聞從西充縣人民法院獲悉,經過調解,最終由涉事各方共賠償周某35萬元,其中陳某賠償周某2萬元,涉事公司及蒲某分別賠償周某16.5萬元,除去蒲某前期已墊支的15萬元,蒲某再支付周某1.5萬元,此外,考慮到陳某目前的支付能力有限,經調解先由蒲某代為支付。
杜佳宜 劉小紅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