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手機製造商內部員工在“老人機”的主板中惡意植入扣費軟體,私設服務器平臺,遠程控制手機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訂制增值服務方式,秘密扣取手機話費以謀利。
近日,經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理後,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兩人不服,上訴至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經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
手機業務“自行訂購”
2023年2月,常州金壇警方接到多名老人報案,稱在營業廳購買了一台“老人機”,沒有開通任何手機增值業務,之後發現自己訂購了一款“夢網短信”業務,每個月要扣取6元到10元不等的話費,不到一年就扣了60多塊錢。
接報後,警方立即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追蹤,發現了一台架設在深圳的服務器。原來,這些“老人機”被這臺服務器遠程操控,“自動訂購”了增值業務。隨著調查深入,警方發現全國多個省市有98萬台手機存有非機主本人訂購額外增值業務的短信資費、通話資費異常情況,涉案金額逾300萬元。
警方順藤摸瓜,將該服務器的實際控制人張某抓獲,第一時間提取數據,並將服務器關閉。隨後,警方根據線索,抓獲為張某提供代理商信息的李某。2023年2月9日,張某、李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常州市公安局金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7日,該案移送金壇區檢察院審查逮捕。
植入代碼坐擁“搖錢樹”
2018年,曾從事手機增值服務代理業務的張某從網上購買了一款手機增值服務代碼。據張某供述,該套代碼植入功能機中,就可以通過服務器遠程發出指令,不需要用戶確認,進而扣取話費。
為了能將代碼“變現”,張某找到了舊相識李某,商量著與他幹一場大買賣。李某經營一家從事手機增值服務代理、開發手機軟體、遊戲小程序的網絡公司,手中有不少代理商的信息。
之後,李某負責聯絡代理商,將他們的服務短信、語音電話的服務通道號碼、控制指令等參數發送給張某。而張某通過服務器後臺向功能機發出指令,扣取話費。張某和李某約定,扣除給代理商應得費用後,利潤按八二分成。
代碼有了、號碼有了,如何找到生産功能機的廠商,成為張某等人需要解決的“頭等大事”。2019年10月,張某結識了某開發手機主板公司的員工方某(另案處理)。張某告訴方某,只要把這套代碼植入手機主板中,就等於種下了一棵“搖錢樹”,等著收錢就行了。方某將張某給他的代碼偷偷植入公司生産的手機主板上。此後,這些被植入惡意扣費軟體的主板被賣給了專門生産“老人機”的廠家,流入市場。
張某將服務器架設在李某公司,由他負責手機後臺運營管理,後因擔心李某跳過他直接操作管理系統,另外招聘了兩名程序員陳某、朱某(均另案處理)幫助他搭建、維護“手機銷售管理系統”。該系統可以控制載有惡意扣費代碼的“老人機”,並能給手機發送短信、屏蔽、刪除短信、撥打語音電話,達到在手機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訂制增值服務,秘密扣取資費的目的。
分清主次案件定性
金壇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劉展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張某口中的功能機因手機屏幕大、字體大,便於老年人使用,因此深受老年群體青睞,被稱為“老人機”。不同於智慧機,此類手機不能下載各類應用程序,也沒有二維碼支付通道,要使用除手機自帶的通話、報時等基礎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如每日新聞、天氣預報、小遊戲等,只能通過短信訂購增值服務,用扣話費的方式支付相關費用。
“由於老年人的防範意識相對薄弱,不太會查詢話費實時使用情況,很少能及時發現話費異常,這才給犯罪分子製造了可乘之機。”劉展説。據張某供述,代碼原本就是裝在“老人機”的小遊戲上,這類遊戲玩到一定關卡後,就要用戶付費包月才能解鎖剩餘關卡,需要訂購增值服務。只要將代碼植入“老人機”主板中,關聯其他增值服務系統參數,再通過服務器遠程發出指令,不需要用戶確認,就可以通過訂購業務的方式偷偷扣取話費。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張某將惡意扣費的代碼植入手機主板,用服務器遠程操控手機,屏蔽資費提示、自動發送短信的行為固然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但其後在手機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訂購手機增值業務進行套現謀利才是犯罪嫌疑人真正的犯罪目的,手段為目的服務,張某應涉嫌盜竊罪,李某等人是盜竊罪共犯。據此,金壇區檢察院以盜竊罪提起公訴,後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信息時代,各種犯罪手法層出不窮,極有可能侵害老年群體的財産權益。劉展表示,各位老年朋友要謹記,在使用手機時莫貪小便宜,不要隨意點擊不明號碼發出的鏈結,及時關注話費扣取明細,對扣取話費情況産生疑慮的,要及時和運營商溝通,避免手機話費無故扣取。在使用手機過程中,要注意自身財産安全,謹慎將銀行卡與身份證、社交賬戶等個人信息綁定,在綁定的銀行卡賬戶中不要存太高金額,及時登出不常用的信用卡、手機卡,遇到不了解的事情及時與子女、親友溝通,若遇到解決不了的情況,要及時報警求助。(記者:羅莎莎 通訊員:王晴 劉思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