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罪犯出獄在受害者門前大擺宴席”?律師解讀

來源:極目新聞 | 2024年11月21日 07:11:02
極目新聞 | 2024年11月21日 07:11:02
原標題:“殺人罪犯出獄在受害者門前大擺宴席”是否涉嫌尋釁滋事?律師解讀
正在加載

  極目新聞記者 沈外

  近日,綿陽市青義鎮居民李某(化姓)發視頻稱,20年前殺害自己父親的主謀刑滿釋放出獄後,在距離自己家不到10米的地方擺18桌酒席,大放鞭炮走紅毯。11月20日下午,青義鎮政府社會治理辦稱,已介入調解,正在處理中。律師稱,警方應調查判斷是否涉嫌尋釁滋事罪,此前曾有黑老大出獄時在監獄門口設宴並獲刑5年。

  11月15日,受害人家屬李某發視頻稱,“20年前殺害我父親的主謀出獄,在距離我家10米遠的位置,大宴18桌賓客,鞭炮喧天,紅毯鋪地,親朋好友夾道歡迎。”李某後續在視頻中透露,自己15歲時,自家親戚和自家鄰居發生爭吵,父親幫襯親戚,被懷恨在心的鄰居雇兇殺害。案發後,鄰居被判有期徒刑,前段時間刑滿20年出獄。

  網傳視頻截圖

  16日,李某發帖稱,警察已到現場驅散賓客,司法所將刑釋人員及其兒子帶走教育。20日,李某再發視頻稱,相關部門已介入,此事正在積極溝通解決中,他們家屬的訴求是“刑釋人員在政府的參與下,以陽光的方式回歸社區,讓受害者的家屬、讓良善的村民,甚至是刑釋人員和家屬能夠在社區中正常生活”。

  11月20日,極目新聞記者私信聯絡李某未果。青義鎮政府稱,此事由鎮社會治理辦專門處理。社會治理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事已介入調解。青義派出所工作人員回復稱,此事已有專人介入處理。

  事發後,很多網友表示憤慨,對刑釋人員的高調宴請行為是否應予以處罰?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從法律規定本身來看,刑滿釋放人員在刑滿釋放後有正常生活和社交的權利,單純的宴請行為本身並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如果其宴請行為具有特定的主觀故意,比如故意在受害者家門口進行,且目的是炫耀、挑釁、刺激受害者及其家屬,給受害者及其家屬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壓力,這種行為可能涉嫌尋釁滋事,具體情況需要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具體事實認定。

  付建認為,社區工作人員應及時對雙方進行調解,緩解雙方矛盾情緒,避免衝突加劇。警方應當進行調查,同時綜合證據判斷是否涉嫌尋釁滋事罪,認為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對當事人批評教育,責令道歉;可能構成犯罪的,移交檢察院起訴。

  付建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前國內曾有黑老大高調出獄,在監獄門口設宴,並因此獲刑。據澎湃新聞2017年報道,2016年5月23日,在山西晉城監獄服刑的“黑社會老大”程幼澤刑滿釋放,上百名社會閒雜人員列隊放鞭炮迎接,大擺筵席。2017年7月13日,程幼澤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與其他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另有13人均被認定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獲刑4年6個月到1年。

編輯:黃佐春 責任編輯:劉亮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望海熱線
xinwenxiansuo@staff.cntv.cn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殺人罪犯出獄在受害者門前大擺宴席”?律師解讀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