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當地時間19日以涉嫌“私自挪用京畿道法人信用卡”等為由,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進行起訴。
水原地方檢察廳當天以涉嫌業務瀆職對李在明和京畿道前知事秘書室長、京畿道政府某公務員提出不拘留起訴。檢方指出,李在明涉嫌在2018年7月至2021年10月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私自使用京畿道公用車,還使用京畿道法人信用卡等支付餐費等,共私自使用約1.0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5.8萬元)。
檢方指出,挪用京畿道廳法人信用卡是“多名公務員有組織地挪用公共預算的案例”。
本月1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李在明出席了當天的宣判並表示將提出上訴。(總臺記者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