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11月8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訂文物保護法,將我國文物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法律,進一步完善文物法律制度框架,推動文物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制度化,為推進實現文物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文物保護法自1982年11月頒布實施以來,歷經1次修訂和5次修正,此次再次進行修訂,標誌著我國文物保護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
記者:楊湛菲、施雨岑
設計:苗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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