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主了解到,中歐電動車談判正在關鍵時期,雙方仍存在重大分歧。
從今年6月中歐雙方磋商機制的確立,到現在雙方已經進行了持續的磋商談判。現在,距離歐盟擬定的終裁日期——10月30日,只剩下一週了。
在這談判的緊迫關頭,歐委會卻採取了不透明的手段,想越過中方談判的合法代表——中國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和我方私企搞“單獨約談”。
10月17日,中國機電商會公開披露了歐方的“陰陽”行徑:歐委會在與中方磋商的同時,又單獨與部分企業進行價格承諾談判。
歐盟之所以試圖用私下約談中國企業的方式,獲取談判優勢,跟中歐採取的協調方式有關。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丁如給譚主解釋:
在WTO框架下,當WTO成員向其他成員發起反補貼調查,一般有兩種協調解決方式,一種形式是“政府承諾”,就是從政府層面作出承諾不再繼續提供補貼。但是由於歐方認定的“補貼”本來有不合理性,中方絕對不可能採用這樣的方式。
而與“政府承諾”相對的,就是“價格承諾”,這也是更貼近中歐間現實情況的方法。
價格承諾就是指,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平等基礎上,歐方可以同中方企業協商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貿易價格,促使歐方取消對華電動汽車的“反補貼調查”。
事實上,早在8月24日,我方的合法代表——中國機電商會便把這份方案正式提交給歐委會了。
包括歐方抽樣調查的上汽、吉利、比亞迪在內的12家中國企業給予這份方案正式授權,同時,這個解決方案也關照了歐方當前産業發展的現實困境。
丁如給譚主分析:
集體談判可以兼顧那些當前在歐洲市場份額佔比較少的企業。如果歐盟與部分企業達成價格承諾,其代表性和合理性肯定大大降低,一些企業將被迫接受相對較高的出口價格,喪失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
實際上,歐方在初裁調查中都是把各個企業當作整體來看的。既然如此,在談判的時候也理應同整個行業進行整體談判。
但是現在歐方拒絕接受這個方案,反而去同中國企業單獨談判,甚至去和這些企業的下屬公司“單獨約談”,無疑是想分化中國企業,破壞中方團結,通過各個擊破來攫取更大的利益。
對企業進行單獨約談,不僅僅是要分化中方的團結,歐方還藏了一個小心思,此前歐方一直希望一些企業能夠去歐洲投資,在當地佈局汽車産業,而並非單純出口汽車到歐洲。
歐方如意算盤打得很好,但是事實情況能如歐方所願嗎?
要知道,新能源汽車産業鏈的海外投資,絕不僅僅是建幾家廠這麼簡單,要能發展壯大,需要的是一個産業鏈生態環境,這個生態的形成,絕不可能只靠一家或者幾家中國企業就能實現。
歐洲在這個問題上,也應該對市場規律有敬畏。歐洲之所以希望中國企業更多地到當地投資建廠,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國企業可以帶來更加有效的生産模式和技術。
但是移植生産模式和技術,不是搬家這麼簡單,中國電動汽車企業這種高效的生産源自於中國市場的廣闊場景和充分競爭的環境,這也是目前歐洲電動汽車行業發展之困的癥結。
現在,歐洲想通過“暗渡陳倉”的方式實現自己的目的,根本是杯水車薪。
要認清這個現實的不僅是歐方,同樣包括中國的車企。
面對歐方的分化戰術,個別企業在面對眼前的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做選擇時,切不可中了歐方的圈套。特別是在前期艱苦談判的基礎上,如果此時接受了歐方的糖衣炮彈,無疑會破壞中方整體的團結和談判籌碼,是典型的“丟了西瓜撿芝麻”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傷害的不僅是企業,更是整個行業和國家的利益。
中國機電商會同時也已再次明確表達了中方解決問題的立場:
如果歐委會執意單獨與個別企業開展價格承諾談判,很有可能存在以雙重標準甚至多重標準區別對待企業的問題。這將動搖談判的基礎和互信,給雙方磋商帶來干擾。
越是在談判的關鍵時期,越應該團結一致,切不可中了歐方的分化計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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