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10月18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為促進城市公園事業高質量發展,改善城市生態和人居環境,《城市公園管理辦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出臺的《城市公園管理辦法》對城市公園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做出了具體規定。《辦法》中所指的城市公園是指城市內具備園林景觀和服務設施,具有改善生態、美化環境、休閒遊憩、健身娛樂等功能,向公眾開放的場所,包括利用公園綠地建設的公園和其他納入城市公園名錄的公園。
《辦法》還對開展城市公園綠地開放共享工作明確了要求,指出城市公園管理單位應當公佈草坪和林下空間的開放時間、範圍等信息。此外,《辦法》明確,嚴禁在城市公園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