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應急管理部網站消息,舉報工作是安全生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區各單位按照國務院安委會有關部署,努力推進安全生産舉報工作,積極探索安全生産舉報協同聯動機制,鼓勵舉報重大事故隱患、生産安全事故瞞報和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築牢安全生産“人民防線”。近日,應急管理部公佈5起各地嚴肅查處的安全生産舉報案例。
案例1:舉報查處無證開展特種作業
2024年3月,江西南昌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高新技術開發區某工貿企業員工無特種作業證從事焊接作業。經查,該企業有一名現場作業人員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焊接作業,舉報屬實。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南昌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按照《江西省安全生産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規定,南昌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獎勵舉報人3015元。
案例2:舉報查處未按批准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
2024年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接群眾舉報,反映塔城市某燃氣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儲油罐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經查,該企業現場油罐實際庫容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不相符,油罐容積超過《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一級加油站標準,舉報屬實。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塔城地區應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産舉報獎勵辦法》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于2024年5月獎勵舉報人19500元。
案例3:舉報查處瞞報事故
2024年8月,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接群眾舉報,反映唐山市某鋼鐵公司産能置換項目建設施工現場發生2起生産安全事故,該企業未依法上報,涉嫌事故瞞報。經查,2023年4月,該公司勞務分包公司1名工人在除塵管道頂部作業時墜落死亡;2023年5月,該公司勞務分包公司1名工人通過爬梯前往煉鋼平臺過程中墜落死亡。上述2起事故該企業均未向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舉報屬實。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瞞報事故行為,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産舉報和獎勵辦法(試行)》規定,唐山市應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獎勵舉報人6萬元。
案例4:舉報查處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
2023年11月,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豐澤區某工貿企業在金屬熔煉過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經核查,該企業存在辦公室設置在澆築跨的地坪區域內,鑄造用壓鑄機的冷卻水系統未設置出水溫度、進出水流量差監測報警裝置等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第七條第(一)(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舉報屬實。豐澤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按照《豐澤區安全生産舉報獎勵辦法》規定,豐澤區應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獎勵舉報人6000元。
案例5:舉報查處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
2024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某物流公司在一廢棄廠房內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經核查,該民房內存放的無水乙晴、環氧漆、聚氨酯面漆、稀釋劑、耐高溫漆、不飽和聚酯樹脂、聚氨酯固化劑等物品為危險化學品且該廠房不滿足危險化學品儲存條件,舉報屬實。上述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青白江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舉報人發現並舉報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區安全生産隱患舉報獎勵辦法》規定,青白江區應急管理局于2024年7月獎勵舉報人1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