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兩高”聯合發佈依法嚴懲危害食用農産品安全犯罪有關情況。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依法嚴懲危害食用農産品安全犯罪,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農業農村部等7部門自2021年6月起,開展為期三年的“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專項行動,重點治理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違法使用禁限用物質等嚴重危害食用農産品安全問題。最高檢下發通知對檢察系統開展專項行動作出專門部署,各地檢察機關積極與當地農業農村等部門聯合製發符合當地食用農産品監管特色的行動方案,積極部署開展專項行動。
據統計,三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936件8593人,起訴18566件35015人。其中,批准逮捕危害食用農産品安全犯罪案件751件1530人,起訴1991件4545人。綜合運用自由刑、罰金刑、禁止令等組合量刑建議,確保罪責刑相適應,形成有力震懾。同時,最高檢對重大疑難複雜、輿情高度關注的危害食用農産品安全犯罪案件掛牌督辦,加強對下指導,回應社會關切。
據介紹,各地檢察機關在懲治相關犯罪行為的同時,對案件中反映出的食品監管部門或涉案單位制度機制漏洞,有針對性地制發檢察建議,強化類案監督,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職,建章立制,促進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記者劉碩)
最高人民檢察院(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