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肥東公安”公眾號消息,近期,網上出現一些涉地震謠言,扭曲事實真相,誤導公眾判斷,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公安機關及時甄別調查並依法打擊。4起因散佈地震謠言等被處理的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10月2日,丁某印(男,53歲,安徽蚌埠人)為博流量,吸引網民眼球,通過嫁接視頻的方式,將“地震常發生在夜間”的不實言論與近期肥東地震相關聯,並在百家號等公共平臺發佈,瀏覽量達2000余次。發現線索後,肥東縣公安局民警立即諮詢相關專家,隨後連夜驅車趕往蚌埠市淮上區將丁某印傳喚到案。丁某印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肥東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自9月27日起,劉某君(女,34歲,安徽長豐人)為蹭流量漲粉牟利,從長豐住處趕到肥東縣店埠鎮,對搭篷夜宿情況進行抖音直播,直播過程中誇大其詞歪曲事實。2024年10月1日晚,劉某君在店埠鎮太子山路直播時被民警查獲,當晚網絡上最高峰1600多人圍觀。經查,劉某君平時網上直播帶貨,所述言論與事實不符。肥東縣公安局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對劉某君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三:9月28日,劉某寧(男,37歲,陜西西安人)為吸引網民眼球、博得流量、謀取私利,通過百度軟體自動AI生成一條關於肥東地震的視頻,隨意編造肥東縣地震後政府快速救援、社會各界捐款捐物等虛假信息,並在網絡發佈,吸引瀏覽量超過2萬次。肥東縣公安局在網上巡查後發現該不實信息後,組織民警立即前往西安市調查取證。劉某寧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刪除作品消除影響,肥東縣公安局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對劉某寧處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並在西安市異地執行。
案例四:9月28日,宋某文(女,21歲,黑龍江人)為引流牟利,將他人發佈涉及肥東地震不實圖文進行修改後在百家號轉發,引發群眾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10月2日,在蘇州市公安機關的配合下,肥東縣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宋某文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處罰,並在蘇州市異地執行。
警方提醒,關於地震相關信息,請以官方正式通報為準。重大公共安全不容造謠生事,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為吸“流量”、博“眼球”、牟取“蠅頭小利”發佈虛假信息,誇大事實進行造謠、刻意捏造事實抹黑等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