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訊(記者時斕娜)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挂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出租出借註冊執業資格證書等“挂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2024年8月至10月為自查自糾階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為排查處理階段,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對存在“挂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違規“挂證”人員依法依規撤銷其註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對違規使用“挂證”人員的單位予以公開,並納入資質動態核查;對違規的仲介服務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