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1.08億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李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來源:央視新聞 | 2024年07月16日 17:10:48
央視新聞 | 2024年07月16日 17:10:48
原標題:
正在加載

  2024年7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受賄案,對被告人李東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東利用擔任神華準格爾煤炭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準格爾能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神華集團副總工程師、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國家能源集團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産品銷售、煤炭採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東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鋻於李東部分受賄犯罪係未遂,歸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總臺央視記者 奚丹霓 張賽)

編輯:錢景童 責任編輯:劉亮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望海熱線
xinwenxiansuo@staff.cntv.cn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受賄超1.08億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李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