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護民生”“檢察護企”!最高檢持續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民生問題

來源:央視網 | 2024年07月09日 10:12:03
央視網 | 2024年07月09日 10:12:03
原標題:
正在加載

央視網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7月8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今年最高檢啟動的“檢護民生”“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進展。在“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檢察機關圍繞就業、社保、醫療等八個重點民生領域,解民憂、紓民困,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5.1萬件。與此同時,檢察機關聚焦企業在産權保護、社會信用、監管執法等重點領域的“堵點”問題,紮實推進“檢察護企”專項行動。

截至今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企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2萬餘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5億余元。接下來檢察機關還將重點圍繞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等重點領域,持續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問題。

最高檢:加大對“小過重罰”等行政執法問題監督

發佈會上,最高檢相關負責人還表示,針對實踐中發生的行政機關對小商戶實施“小過重罰”等行為將加強檢察監督,突出整治趨利性執法司法難題。

發佈會上,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踐中對一些小攤小販、小微企業的行政處罰違反“過罰相當”原則,處以高額罰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也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生産生活,不利於他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建立對法治的信賴,檢察機關應當依法開展法律監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應當遵循“過罰相當”原則,行政處罰所適用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在行政執法中既要嚴格執法,更應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既要避免“小過重罰”,也要避免“重過輕罰”,應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確保“過罰相當”。

檢察機關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一些涉企“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等“過罰不當”案件,要通過加強涉市場主體行政訴訟監督,推動行政處罰符合比例原則,深化“小過重罰”系統治理。今年,最高檢在“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中突出整治趨利性執法司法難題。

編輯:劉珊 責任編輯:劉亮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望海熱線
xinwenxiansuo@staff.cntv.cn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檢護民生”“檢察護企”!最高檢持續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民生問題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