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總理他信(資料圖)
當地時間6月18日,泰國刑事法庭宣佈批准前總理他信的保釋申請。他信于當天回到家中等待進一步的審理結果。
當天上午9時許,泰國最高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最高檢于當日審理前總理他信涉嫌違反《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和《計算機犯罪法》案的進展,宣佈最高檢已將此案移交刑事法庭審理。隨後刑事法庭宣佈受理此案。當天早些時候,他信的律師向刑事法庭提交了保釋申請,隨後繳納了50萬泰銖保釋金。
5月29日,泰國最高檢察院宣佈決定起訴泰國前總理他信。最高檢認為,他信在海外流亡期間發表的言論涉嫌違反《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和《計算機犯罪法》。(總臺記者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