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杜安琪):近日,有媒體報道,江西某初中7名學生偷帶手機進學校,被班裏老師要求排隊將手機扔進水桶銷毀。相關視頻在網絡上引發關注。
此前,教育部辦公廳曾印發《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而一些學校卻通過扔進水桶、摔手機等方式進行強制管理,被網友吐槽是“浪費錢財”“治標不治本”。
首都師範大學教育學院講師沈永輝向央視網《新聞+》記者表示,將手機扔進水桶這種管理方式,至少存在法律和教育兩個方面的問題。“法律層面,手機屬於私人財産,教師沒有權利私毀或者強制學生毀損私人財産。”
在教育層面,首先應該判斷扔手機是教育管理的需要,還是教師個人情緒的宣泄。如果是為了進行管理,這樣的方式能否達到教育的目的?“青春期的學生處於自我認同建構的特殊時期,好面子、個性強、情緒控制力較弱。要求學生在全班或者全校師生面前把手機扔到水桶裏,是一種比較危險的教育方式。學生可能因為面子受挫而做出一些極端的自傷行為,同時也可能造成學生更加厭惡學習、厭惡學校和教師,學校更難對學生進行管理。”
據媒體報道,該校有學生家長表示,同意將手機扔進水桶的處理方式,並稱此前老師已經多次叮囑過不讓帶手機的問題,但是總有學生不聽。對此,沈永輝認為,即使家長同意老師的做法,扔手機的行為也不具有合理性,這反而體現出家長教育手段的匱乏。“家長是在讓渡自己對於孩子家庭教育的權利,某種程度上説,這也是家長的不作為。”
沈永輝表示,這樣粗暴的教育方式不應該出現在校園之中。“我們需要明確,學校教育絕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更應該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自我管理能力,目標是學生德智體美勞的全面發展。如果僅僅從手機影響課堂教學的狹隘目標出發,管理的手段就容易變形。要把學生當做受教育的主體,而不僅僅是一個教育的對象。”
教育部在《中小學生手機管理落實推進》中也強調:強化柔性管理,把“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的要求落實好,做到禁止性和靈活性相統一,防止簡單生硬管理。沈永輝指出:“但是,一些學校在執行政策的時候,更多基於學校管理的便利性、績效等工具性目的來進行管理,而忽視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這個最根源的目的,往往就導致在政策執行中手段不達目的。”
沈永輝認為,校園內的手機治理工作,不應是一個彼此對立、自上而下的教育過程,而應該是利益相關主體共同參與的過程。學校可以組織學生針對不健康使用手機的課題展開討論,並以此制定推行校本政策和班級公約,讓學生自己參與到問題的治理過程當中。如果有違反規定的情況,需要實施懲戒,也應該以同學、家長共同參與的方式,制定一個學生認可、家長放心的基於民主自決的處置方式。
引導學生放下手機,應回歸教育本身,圍繞合理使用手機開展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和技術工具(手機、網絡)的關係,從根本上提高學生使用手機的基本素養。“信息時代,我們對技術的基本態度和處理能力是這個時代的基礎素養。當學生缺乏這些基本技能、基礎素養,外在行為才會偏離方向。問題的根源可能就在這裡。”另一方面,家長也要提高自身基礎素養,科學合理使用手機,給孩子進行正確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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