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溫馨提示參團旅遊:不要陷入不合理低價遊的陷阱

來源:央視網 | 2024年05月01日 15:47:39
央視網 | 2024年05月01日 15:47:39
原標題:
正在加載

  央視網消息:為提高市民和遊客對不法旅行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編寫了《參團旅遊溫馨提示》,供市民和遊客了解掌握。

  旅遊三個關鍵環節的注意事項

  (一)旅遊諮詢環節注意事項。

  1.查驗旅行社基礎信息。一定要讓對方出示其旅行社營業執照和業務經營許可證,並及時登錄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官方網站“業務系統”欄目,登陸“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信息網”,查詢該旅行社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情況。

  2.留存旅行社網上宣傳時所承諾服務的有效證據。請遊客向旅行社諮詢來北京旅遊行程安排和服務細節時,一定要以截圖或者錄屏方式,留存旅行社準確名稱、旅遊線路價格、遊覽景點和遊覽方式(進入遊覽還是外圍觀看)、是否有購物和自費安排等具體行程安排,以及住宿酒店準確名稱和具體地址、就餐安排、乘車安排、成團人數、行前解約退費等細節,為自己依法維權保留好關鍵證據。

  3.不要陷入不合理低價遊的陷阱。遊客在互聯網渠道搜索到各種價格較低的旅遊線路産品時,不要輕易相信其以“企業贊助、政府補貼”等各種名義和噱頭宣傳的低價團。請及時查閱計劃前往的旅遊目的地該時間段酒店住宿價格,以及火車、飛機等大交通的費用,估算一下大概吃住行綜合成本,防範不法旅行社通過低價吸引遊客參團後、再通過增加購物和自費項目來非法牟利。  

  (二)簽訂旅遊合同環節注意事項

  1.請務必確認承擔北京接待服務旅行社的準確信息。簽訂旅遊合同時,一定要確保簽訂合同、繳納旅遊費用的主體均為同一家北京旅行社,並準確核對該旅行社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不要被對方以其與北京另外一家旅行社有代為提供接待服務的合作協議為由,與另外一家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並將旅遊費用交給另外一家旅行社。

  2.請務必認真核對所簽訂旅遊合同的具體條款。

  3.請務必確定參團包價遊費用。通過旅遊合同固定來北京旅遊的具體價格,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價格不同為由,臨時要求遊客補交淡旺季價格差。

  4.請務必先簽訂旅遊合同再繳納定金和旅遊費用。一定不要在未簽訂旅遊合同的情況下,提前把旅遊定金和旅遊費用交給對方,防止被不法分子詐騙。

  5.請務必先簽訂旅遊合同後再來北京。不簽訂旅遊合同就貿然來北京旅遊,容易陷入維權無門的困境。請遊客千萬不要到了北京再簽訂旅遊合同,要在出發來北京前規範簽訂旅遊合同,以確認互聯網平臺前端宣傳給出的各項旅遊承諾和服務標準。

  6.請務必規範繳納旅遊定金和旅遊費用。遊客給旅行社繳納旅遊定金或旅遊費用時,一定要存入所簽訂旅遊合同旅行社提供的該公司對公賬戶,千萬不要被誘導添加某個人的私人微信,並將旅遊定金和旅遊費用,轉入其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寶個人賬戶,以防旅行社以員工私人行為的藉口來逃避責任。

  7.請務必索要收費發票。遊客在繳納旅遊定金和旅遊費用時,一定要及時向該旅行社索要旅遊定金和旅遊費用的交費發票,以確保後續投訴和維權時有據可依。

  8.請自主決定是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行社有提醒遊客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義務,但是否購買保險是遊客自己的權力,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絕不會要求旅行社強制遊客必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遊客應根據自身需求決定是否購買保險。遊客如決定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應在購買後及時索要相關保險購買憑證。如旅行社以各種理由強迫遊客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請及時投訴和舉報。

  9.請自主決定是否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旅行社安排購物和自費項目,必須書面徵得遊客同意。如果遊客同意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旅行社應將具體的安排告知遊客。如果發現旅行社存在強迫和誘導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的行為,請注意留存好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並進行舉報。

  (三)北京遊覽環節注意事項

  1.通過北京市旅遊團隊電子行程單系統查驗旅遊行程。

  2.通過旅遊電子合同核對旅遊行程安排。

  3.旅遊過程中及時收集旅行社不規範經營行為。遊客要注意查看並核對實際帶團導遊的姓名、所乘坐旅遊車輛號牌,購物點或自費項目的具體內容等資料,並在旅遊行程中收集不規範經營活動的視頻、錄音、照片等信息,以便提供投訴和舉報的有效證據。

  特別提示內容

  (一)關於旅遊套餐和出境保證金問題

  針對個別旅行社售賣旅遊線路産品套餐後不正常履約安排出遊,以及收取遊客出境旅遊保證金後不按照約定及時返還,導致侵害遊客合法權益的問題,原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于2017年8月和11月,分別下發了《關於禁止銷售旅遊套餐類産品的緊急通知》和《關於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出境遊押金的通知》,一是禁止旅行社捆綁銷售兩條(含)以上線路的旅遊套餐産品,不得一次性向遊客收取兩條(含)以上線路的旅遊款。旅行社和遊客實行每走一條線路、每發一個團“即時結清”的付款和收款方式,旅行社不得以“買一贈多”“交押金送旅遊”等方式變相從事不合理低價遊和非法集資。二是在北京市全市範圍內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遊押金。市民和遊客如果發現旅行社存在銷售旅遊套餐、推銷旅遊預付費卡、強行收取出境遊押金問題,請及時投訴舉報。

  (二)防範非法“老年團”問題

  近年來,有機構或個人以低價、免費、禮品、旅遊等為誘餌,組織誘導老年人參加名為“旅遊”、實為推銷或變相推銷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財産品的非法“老年團”問題,部分老年人購買了數量不等的産品,造成不同程度經濟損失。

  市民和遊客如發現有人組織專門面向老年人的培訓會、推介會、産品展示會,以及以低價、免費、禮品、旅遊等為誘餌,組織誘導老年人參加名為“旅遊”、實為推銷或變相推銷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財産品的“老年團”時,請一定要強化防受騙意識,注意留存好有關宣傳、組織和推銷等關鍵過程資料。如果對方以旅行社名義組織活動,請一定要認真查驗其旅行社真實信息,記錄好導遊、車輛信息(北京市規定,旅行社只能使用京B牌照的旅遊客運車輛,使用其他車輛牌照為違法違規行為),如果發現組織者存在違法違規問題,請及時進行投訴舉報。

編輯:錢景童 責任編輯:劉亮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望海熱線
xinwenxiansuo@staff.cntv.cn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北京市文旅局溫馨提示參團旅遊:不要陷入不合理低價遊的陷阱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