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姚抒廷):不少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應該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不到付款的最後一步,不會知道這張機票的最終價格,因為最終票價還需要加上100—250元不等的機建燃油費。
機建燃油費究竟指的是什麼?為什麼要額外徵收呢?
機建燃油費是指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機場建設費是用來籌集機場建設經費而設立的,燃油附加費則指航運公司收取的反映燃料價格變化的附加費。機建燃油費對於旅客來説雖只是一筆費用,但卻有不同的支出對象(機場、航運公司),可謂是“各有各的賬”。
這一筆每單都會收取的附加費,為什麼不能直接合併票價或將其顯著標注在購票界面呢?
對此,央視網《新聞+》記者連線並詢問多個平臺客服。同程客服表示,消費者選購時外鏈都是單獨顯示票面價格,因為這樣的顯示可以讓旅客清楚地知道它的票面價格,機建燃油費都是固定的。攜程客服也稱,所有的行程上面都先顯示票價,點進去才可以看到加上機建燃油是多少錢。
此外,央視網《新聞+》記者還發現,有些購票平臺在消費者購買火車票時會在上方出現“機票更便宜”的宣傳標語,但到付款環節,加上機建燃油費後的機票價格仍然比火車票貴不少。對於這樣的現象,飛豬客服表示,推薦時也只是基於票面價。同程客服對此也表示,平臺只是推薦,“消費者可以自己做對比,看一下需要什麼出行方式,因為價格也是根據航司那邊規定的”。
對於這樣的現象,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雲表示,這屬於沒有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即使大部分購票人都會認為選購機票時展示的票價只是裸票的價格,還需要另外收取一部分燃油附加費,但是在平臺購票的頁面並沒有以顯著的方式去提醒消費者,所謂的票價究竟是否包含燃油附加費,可能會對消費者産生一定的誤導。
另外,針對購票時頁面上“名不副實”的跳轉提示,蘆雲認為這是對消費者的進一步誤導,或導致消費者産生錯誤的認識,如果沒有以顯著的方式去提醒消費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者《民法典》的規定,屬於經營者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同時,如果這種宣傳存在引誘性,致使消費者做出了錯誤的判斷,且最後平臺實現了獲利性,可能涉嫌虛假宣傳。
蘆雲提醒,作為經營者,向消費者進行告知時一定要保證消費者完全、完整的知情權,不能少告知,也不能有選擇性地告知,更不能夠以消費者知道為由不進行告知。建議經營者應當把票價的構成在進行跳轉之前就向消費者進行充分地告知,保障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做出跳轉的選擇及判斷。
面對機票“前後不一”的價格,一些網友抱有這樣的疑問:機建燃油費是我們國家獨有的嗎?在國外購買機票也需要承擔附加費嗎?
事實上,這筆附加費在國際上有多種叫法,比如:機場稅、機場建設費、飛機乘客離境稅等,該費用也都是用於機場的維護及日後增建等。國際機票稅費的構成通常比國內機票複雜很多,最為普遍的國際機票稅有三種:離境稅、過境稅、入境稅,通常都會由航空公司代當地國家政府徵收。
除了上述稅種以外,有些國家還有其他名目的稅費,不同的國家對於國際機票稅收的要求也各不相同,比如美國機票除了常見的入境稅之外,還會徵收聯邦運輸稅、乘客設施費、動植物免疫檢查費、海關使用費、移民局使用費、911安保費等等。一張從北京到紐約總價約為6410元的機票,會伴有約1500元的稅費,其附加稅/費佔裸票價格的23.6%。
據了解,加拿大除了機場費、入境稅外,還會收取導航費、安保費、消費稅,總額較貴。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的每個城市的過境稅為25加幣(約等於130元人民幣),相鄰的卡爾加裏則要20加幣(約等於105元人民幣),不同國家的收費標準並不相同,收取項目也存在差異。
既然收取機建燃油費是國際航運市場的普遍規定,作為經營者,更應該正視它的存在,明確票價構成,打消消費者在購票過程中的疑慮,便於消費者做出更加理性、正確的消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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