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人才落戶新政:“先落戶後就業”對象範圍擴大,社保繳費年限縮短年齡放寬

來源:央視網 | 2023年11月29日 14:26:42
央視網 | 2023年11月29日 14: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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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據“蘇州人社發佈”公眾號消息,11月28日,蘇州市政府出臺《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才落戶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府規字〔2023〕15號)。同時,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公安局將配套制定《蘇州市人才落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新政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即將施行的《蘇州市人才落戶管理辦法》共十六條,相較于現行人才落戶政策,“先落戶後就業”對象範圍擴大,社保繳費年限縮短、年齡放寬,長三角社保繳納累計認可,申報審核流程簡化。

  “先落戶後就業”對象範圍擴大

  針對有來蘇就業意願但尚未在蘇就業的群體,蘇州在2020年版人才落戶政策推出了“先落戶後就業”。此次調整將“先落戶後就業”對象範圍進一步放寬至本科學歷、中級職稱和技師。1.學歷人才:具有本科學歷人員即可“先落戶後就業”。2.專業技術人才:從高級職稱放寬至中級職稱以上(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可以根據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按照對應的職稱層級辦理。)3.技能人才:把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技師)及以上且符合蘇州市引進技能人才緊缺(工種)目錄人員納入“先落戶後就業”對象範圍。

社保繳費年限縮短、年齡放寬

  1.大專學歷人才社保繳費年限、年齡放寬: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將社保繳納時間從6個月縮減為1個月;對連續繳納社保時間不少於6個月的,將年齡條件放寬到45周歲。

  2.符合蘇州市引進技能人才緊缺(工種)目錄的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社保繳費年限、年齡放寬:年齡條件從35周歲放寬至40周歲,連續繳納社保時間從6個月縮減為3個月。

長三角社保繳納累計認可

  落實長三角一體化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長三角區域社保繳納累計認可:申請落戶前十二個月內在長三角區域三省一市(蘇州市除外)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期限,可以在申請人才落戶時累計合併計算,相關繳費期限可以視同在蘇州市連續繳費,但申請落戶當月應當在蘇州市就業並依法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申報審核流程簡化

  通過壓減申報材料、簡化申報流程,進一步推進人才落戶服務提質增效。具體為:1.對在蘇就業人員,取消檔案調入的前置條件;2.對在蘇就業人員,可選擇本人或所在單位進行申請;3.取消擬落戶對象公示等環節。

編輯:陳詩文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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