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監護令:給“不及格”家長補補課

來源:光明日報 | 2023年06月03日 05:19:51
光明日報 | 2023年06月03日 05:19:51
原標題:督促監護令:給“不及格”家長補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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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觀】

編者按

日前,最高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聯合發佈了第二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這些案例中,既有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也有困境未成年人保護案件。這些進入司法機關視野的未成年人,大多面臨家庭教育問題。案件背後,這些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能夠獲得哪些幫助,接受怎樣的指導,能否轉變此前的教育方式?聚焦檢察機關發出的督促監護令及後續的家庭教育指導,記者進行了調研採訪。

16歲的小帥某晚獨自回家時,無故毆打了兩個陌生人,導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公安局立了案。案子移送到北京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官李思瑤手中。案子不複雜,但和所有涉未成年人的案件一樣,案外的工作遠超案件本身。

李思瑤先要了解小帥為什麼這麼做。原來當晚小帥的爸爸帶他在外喝酒,小帥醉後對陌生人大打出手。

小帥父母離異,此前他一直與母親和弟弟生活在北京,高中後因學籍問題回到原籍就學,平時寄宿在學校,週末有時與父親在一起。多年未共同生活過,小帥與父親有些隔閡,又恰逢青春期,開始出現抽煙、喝酒等行為。從家庭角度來看,小帥已實際脫離母親監護,父親有不良行為習慣,顯然不是理想的監護狀態。根據小帥案件的情況,海淀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為其設置了6個月的考察期接受檢察官和社工幫教,根據他的表現決定是否起訴,同時給他的父母制發了督促監護令及敦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指導每週一次,共三個月。

移送至檢察官手中的涉案未成年人,除了最終起訴至法院接受審判之外,通常還有幾種情況:有些有嚴重不良行為,已經處在犯罪邊緣;有些已涉嫌犯罪,但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有些如小帥一樣,所犯罪行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沒有立即起訴,而是給出一定考察期,考驗期滿符合一定條件後,最終可免於被起訴。這些孩子不能被一關了之,後續教育更顯重要。

辦理了5年多涉未成年人案件後,李思瑤深感出問題的孩子根源往往是出問題的家庭。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曾整理出一組數據:辦案中發現的涉罪未成年人與未成年被害人裏,來自單親家庭、繼親家庭以及父母不和家庭的佔41.6%,不與父母共同生活、脫離家庭監護的佔47.6%,放任、溺愛、打罵體罰等家庭教育方式不當的佔78.8%。

這些出了問題的父母,在接到司法機關電話時有的震驚詫異,有的則氣急敗壞,“你們把他逮了吧,我管不了”。也有父母發問:“我想管,但我一管他就離家出走,我該怎麼辦?”在李思瑤看來,這其中都包含著家長因教育方法匱乏而深感無助。

1.為干預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探路

小帥的父母收到的,是北京檢察機關制發的第一份敦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但檢察機關探索干預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起步則早得多。

在海淀檢察院,這項工作可以追溯到2009年。為了科學評估涉案未成年人的行為,幫助他們回歸正軌,海淀檢察院引入了社工。最初,很多流程與形式有待厘清,但最初社工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給這些未成年人做社會調查,其中包括家庭情況調查。這項工作也是後來很多探索的基礎。

社工會根據調查情況給海淀檢察院出具報告,承辦檢察官因此能透過案件看到一個孩子之所以“不良”的原因。在對涉案孩子的不批捕或者不起訴宣佈儀式上,檢察官也會根據這份報告的情況,對父母進行訓誡,提示他們的教養方式可能在哪出了問題。

這個過程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專業化同步發生。2009年,上海市檢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這是我國首個省級未成年人刑事檢察部門。之後,北京、河北、天津等地的基層檢察院陸續組建未檢專門機構。2015年,最高檢設立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有效整合原來分散在檢察機關內部各部門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和司法資源,全國四級未檢機構設置漸次完備。一批專門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檢察官,做出了更多專業而精細的創新。

也是在2015年,成都市檢察機關開始探索親職教育。

成都市檢察院第九檢察部主任叢林回顧,最初的契機是一起未成年人盜竊的案件。因為父母的管教方式粗暴,這個孩子在一次爭吵之後離家出走,輾轉來到成都。最後跟一些朋輩群體“混”在一起開始盜竊。案件的承辦檢察官想請父母來一起研究一下孩子的問題,父母始終在抱怨孩子如何不聽話、在校表現如何不好。在檢察官梳理孩子如何沾染上不良習氣直至犯罪的過程中,父母才慢慢意識到了自己的養育問題。

“最初並不系統也不專業,更多是幫助家長梳理和孩子之間存在的問題。”叢林説,但很快這項工作就規範了起來。除了社工之外,還加入了心理諮詢師,對於涉案未成年人的評估維度更全面,並設計了親職教育課程。經過在4個區的試點後,2016年起成都在全市檢察機關推行強制親職教育,並出臺了專門意見規範適用條件、程序和內容等。

2.個性化的強制親職教育

督促監護令,最初開始於福建省福州市。

2018年福州市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多名犯罪嫌疑人團夥犯罪的案件,承辦檢察官李琦發現其中有13名未成年人都出自單親家庭、留守家庭和流動家庭,其餘的孩子也存在父母感情失和、忙於生計疏忽對孩子的教育等問題。“因為缺乏家庭的關愛,這些孩子就容易聚在一起抱團取暖。”李琦説。福州市檢察院希望依託國家司法機關的司法公信和法律權威,發揮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和公益屬性,對未履行監護職責的家庭進行干預,讓他們意識到孩子違法父母有責,因此開始探索制發督促監護令。

 2020年12月,一場關於督促監護令的理論研討會在福建福清召開,全國4級檢察機關的幹警代表等80多人參加了研討會,就完善督促監護令實施機制建言獻策。2021年6月1日,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推廣督促監護令。

叢林告訴記者,在我國,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教育長期以來被納入家庭生活私域範疇,國家極少干預。直到社會快速轉型期社會分工的細化、人員流動的加速,導致家庭監護制度賴以存在的原有社會基礎逐步弱化,父母監護失職甚至侵害未成年人的慘案屢屢發生,國家公權力介入干預未成年人監護教育的呼聲日漸高漲。

2021年強制親職教育以“家庭教育指導”的形式被寫入未成年人保護法,實現了這項工作從司法層面向立法層面的遞進。而家庭教育促進法通過明確國家、社會等相關主體為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支持幫助的權利和義務,使得民政、婦聯、共青團、關工委等與未成年人工作相關的部門匯聚起來,為家長提供支持的社會體系正在全面建立。

以福州市晉安區為例,晉安區檢察院積極推動建立了省內首個未成年人綜合保護中心,11家涉未成年人幫扶、救助的單位都參與其中。據晉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劉娟介紹,檢察機關需要司法社工、心理諮詢師、家庭教育指導師或者幫教基地等時,直接向中心遞交申請單,中心其他單位會鏈結相應的資源,進行人員分配。體系化的、針對每個家庭具體情況的指導方案得以實現。

每個家庭的指導方案都經過了多方面的考量。叢林向記者展示了一個流程圖:在初步篩選出需要接受指導的家庭後,經過各自的調查,司法社工會出具社會調查報告,心理諮詢師出具心理評估報告,家庭教育指導師出具家庭評估報告,在三份報告的基礎上,再結合涉案家庭的改變意願進行評估,最終形成個性化的指導方案。

3.“最難的是修復親子關係”

雖然冠以“指導”之名,但家庭教育指導更多需要做的是修復親子關係。“這個過程並不是教家長如何改變孩子,而是引導家長用自身的轉變影響孩子。”劉娟説。

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常務理事李潔從2020年開始與司法機關合作,進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在她看來,這項工作更具體的內容是改變家長的溝通方式。李潔坦言,這是一件非常專業的事情,在日常諮詢中以12次為一個療程的效果比較理想。而在司法機關委託的案件中,受限于考察時間、家長意願以及經費等現實問題的制約,有時只能開展四五次,所以需要找到這個家庭最需要改變的一個點來突破。“比如説,這個家庭最大的問題可能是家庭結構不對等,父母對孩子沒有任何約束力,那我們就要集中幫助他們通過家庭會議等方式,重新調整家庭結構。”李潔解釋。

這個“具體的點”,在成都檢察機關的家庭教育指導模式中以“X”呈現出來。“我們給家長提供6節必修課程加個性化選修課程的‘6+X’教育模式,輔以個別、家庭、親子團體輔導等教學方式。”叢林介紹了成都市檢察機關家庭教育指導的課程設計。必修課程包括教養風格、積極教育、建立情感鏈結等,而選修課則包括性教育、家庭氛圍、尊重的需求等更為細分的內容。

“只要家長真誠地做出一點改變,孩子基本都會感覺到並且給出正向的反饋。”叢林感觸頗深。

4.為提高家長教育能力提供支持

當然,並非所有家庭教育指導都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李思瑤坦言,進入司法程序的孩子,其父母是比較配合的,但是孩子還沒有達到犯罪的地步、需要做臨界預防的家庭,並不一定願意接受檢察機關的指導。

在劉娟制發全國首份督促監護令的案件中,有一位未滿14歲的涉案未成年人小陳,因父母離異且均在外地務工,案發前小陳處於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的狀態。檢察院向小陳父母宣告送達督促監護令後,他們卻將小陳交給年邁、行動不便的親戚撫養。為督促父母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劉娟和同事們進行了多次努力。他們首先向小陳父母發出警告信,強調讓未成年人脫離監護的後果。警告信發出後,他的父母不僅不重視,還拒絕接聽社工人員的電話。晉安區檢察院又聯合公安機關對小陳父母多次家訪,當面訓誡,要求其父母一方返回原籍進行陪伴,或將小陳置於有實際監護能力人的監護下生活。最終父母聽取了檢察官的意見,把工作換到了福州,輪流帶小陳共同生活。

應該説,在沒有強制性的前提下,想要讓缺少內驅動力的父母作出改變,檢察院投入了巨大的人力成本。採訪過程中,幾位檢察官、家庭教育指導師都談到了提高強制力的問題,也都談到了一些現實考量。

“同樣是按固定頻率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生計無著的家庭和衣食無憂的家庭實現難度是不一樣的。”李思瑤辦理過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孩子媽媽有精神疾病,爸爸常年在幾乎沒有信號的深山裏打零工,一年都見不到幾次。這樣的家庭客觀上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難度非常大。

儘管一些家長缺乏內在動力,但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師範大學)副主任羅爽認為,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家庭教育指導最根本的意義在於為家長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供支持。

此外,檢察官們也談到了家庭教育指導專業人才的缺乏。

“我們在做立法調研的時候發現,家庭教育的專業人員其實是嚴重缺乏的。”羅爽告訴記者,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推動了很多事情的進展。人社部把家庭教育指導師正式納入職業大典,通過確立職業標準促進從業人員專業能力的提升;今年4月,教育部發佈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家庭教育成為新增專業,通過學科建設擴大人才增量。

(本報記者 陳慧娟)

編輯:陳平麗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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