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楊雯珺):日前,一白血病孩子父親在網絡籌款平臺籌一萬元被顧問抽成八千元的新聞引發熱議。該事件最終在公安機關和媒體的調解下得以解決,籌款顧問退回求助者六千元,而其向求助者額外收取佣金的行為也讓他丟了工作。該籌款平臺後續發佈聲明稱,禁止其平臺的顧問向求助者收取手續費、推廣費等費用。
公眾對此産生很多疑慮。籌款顧問要求抽成的行為是否合理?抽成比例多少合適?籌款平臺募集善款的所有權是歸平臺所有還是歸個人所有?籌款顧問要求抽成的行為是個人行為還是其職務行為?
對此,央視網《新聞+》記者連線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國科。何律師表示,公眾特別關心的點或許不在於抽成這一行為本身,而在於此行為是否告知捐贈者。建議個人申請籌款求助時,可以公開協助籌款的機構或個人的抽成行為和抽成比例。
《新聞+》記者:籌款平臺的籌款顧問要求抽成,合理嗎?
何國科:合法,同時也不能説不合理,像我們會請人幫忙並且可能付費用一樣,籌款顧問和求助者的關係是兩個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對於幫助者給與一定的報酬也是正常的,但是由於這是對困難群體的幫扶,從社會公眾角度來説有不求回報的道德約束。對於抽成比例是多少,法律對此並無明確的規定,並且對於民事主體間的約定,法律也不應該作過多的干預。因為每件事情的成本和內容是有區別的。
輿論和公眾特別關注的點或許不在抽成和抽成比例的問題,而是抽成這一行為有沒有放在陽光下。捐贈人希望把善款用於求助者的治療,但發現所捐善款中的一部分被第三方拿走,心裏一定非常不好受。目前,絕大多數籌款顧問的抽成行為和抽成比例是一種私下操作,沒有被放在“明面”上。所以我建議,若個人申請籌款求助時,有相應的機構或個人幫忙籌款,其抽成的行為和比例可以向公眾和網友公開。
《新聞+》記者:籌款平臺所募集善款的所有權是歸平臺所有還是歸個人所有?
何國科:當然歸求助者個人所有。平臺並不享有對所籌善款使用的資格和權利。對於捐贈的公眾和網友來説,他們是捐贈給求助者個人而不是平臺。平臺只是作為接收和管理善款的中間方,並不享有對善款的所有權,所以所有權的歸屬這一點是非常明確和清楚的,屬於求助者個人所有。
《新聞+》記者:如何界定籌款顧問的抽成是個人行為還是職務行為?
何國科:首先要看籌款顧問和籌款平臺二者是何種關係,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前者,如果籌款顧問是籌款平臺的員工,與平臺簽訂勞動合同,且是平臺專門雇傭給患者家屬和求助人提供幫助的專職人員,再向家屬要求抽成,這就不是一個合理的或合法的行為。另外一種,平臺會在外部聘請專家、顧問等建立勞務關係。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顧問不能向患者家屬要求佣金時,顧問要求抽成就屬於個人行為。
編輯:黃佐春責任編輯: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