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

來源:法治日報 | 2023年01月30日 04:12:43
法治日報 | 2023年01月30日 04:12:43
原標題: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
正在加載

  □ 本報記者 萬靜

  “雙減”政策出臺以來,各地推進校外培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現了培訓機構由“地上”轉入“地下”或以“高端家政”“住家家教”“遊學研學”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的“隱形變異”問題,嚴重干擾政策執行。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範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到2023年6月,各地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問題預防機制、發現機制、查處機制基本建立,部門和地區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隱形變異違規培訓態勢得到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範治理的長效機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態勢持續向好,隱形變異培訓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確保“雙減”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構建動態排查機制

  減少違規培訓發生

  青海省西寧市屬於國內較早一批嚴厲整治房屋出租從事非法辦學的地方之一。

  2018年10月,西寧市教育、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發文要求,房屋出租人應當承擔出租房屋的安全責任,不得為非法辦學等違法違規活動提供場所,發現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辦學等違法違規活動,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承租人承擔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應當配合出租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記,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非法辦學等違法違規活動。

  2021年7月24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堅持從嚴治理,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為,業內稱之為“雙減”政策。

  隨後,各地加快了對於各類違規校外培訓機構的查處整頓步伐。

  《意見》總結地方治理經驗,將整頓的重點放在加大對違規校外培訓的場地經營、房屋租賃等環節方面的監管上,提出要充分發揮社區(村)的綜合管理功能,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範治理納入社區街道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減少違規培訓發生。

  《意見》指出,構建街道(鄉鎮)、社區(村)動態排查機制,建立包保責任制,防止隱匿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開展違規培訓。強化房屋産權人、受委託管理單位的管理責任,明確不得將房屋租借給無資質機構或個人開展校外培訓,並依託樓長開展網格巡查,防範在商務樓宇和出租房屋發生違規培訓。同時,採取“四不兩直”方式,通過“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定期開展拉網式巡查檢查。抓住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部署排查檢查和專項治理。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

  抓住重要時間節點

  部署專項治理行動

  教育部披露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2月,原12.4萬個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壓減到9728個,原263個線上校外培訓機構壓減到34個。截至2022年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萬家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納入監管與服務平臺監管。

  然而,在這場校外培訓行業“大洗牌”的同時,有一小部分違規教培機構通過“改換馬甲”的方式“潛伏”下來,以“高端家政”“高級保姆”等方式,“改頭換面”地繼續違規從事教培業務,與監管部門玩起“貓捉老鼠”遊戲。

  這些違規教培機構有的表面關門閉店,實則轉移到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隱秘地點違規開展培訓;有的通過通信軟體開展線上違規培訓;有的則趁機漲價提供線下價格高昂的“一對一”地下違規培訓。

  對此,《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抓住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部署排查檢查和專項治理。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聚焦機構和個人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以及各類冬夏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面向3歲至6歲學齡前兒童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違規開展普通高中階段學科類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等重點問題開展排查整治。根據違規培訓情況、投訴舉報情況建立違規排查重點機構和個人臺賬,強化摸排跟蹤和巡查檢查,及時入賬出賬,做好動態管理。

  同時,緊盯託管服務、違規組織競賽、中高考志願填報諮詢等相關機構,加大招生入學等重要節點的提醒提示和檢查巡查。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

  完善執法聯動機制

  協同辦案閉環管理

  《意見》對於治理違規校外培訓取證難的問題也提出了解決途徑,即加強聯合取證查處,做好違規培訓證據的收集與固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完善隱形變異的執法聯動機制,及時會商案件查處工作,形成協同辦案、閉環管理機制。

  《意見》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對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進行日常監管;網信部門重點壓實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配合教育等部門做好線上學科類培訓的監管工作;發展改革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與失信校外培訓機構信息共享與發佈工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做好價格監管、廣告監管,配合教育部門做好合同格式條款規範工作;商務部門重點做好家政服務行業管理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重點做好涉及校外培訓的房屋租賃、物業管理等監管工作等。

  此外,《意見》還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問題治理納入政府履職督導範圍,推動地方政府層層壓實責任。對各地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情況開展“飛行檢查”,對工作中出現的敷衍塞責、有令不行、陽奉陰違等不作為問題,要作為漠視輕視群眾利益問題嚴肅問責。對存在問題較多、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地方,要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編輯:羅萌 責任編輯:劉亮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