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2022年12月31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佈《關於調整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購房所在地在長春市主城區及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台區),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為60萬元。對生育、撫養二孩、三孩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二孩家庭”貸款額度可在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基礎上提高10萬元;“三孩家庭”貸款額度可在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基礎上提高20萬元。
關於調整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及職工: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公積金繳存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結合我市及省內其他市(州)房地産市場情況,經研究決定,對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如下:
一、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額度分別為:
1、購房所在地在長春市主城區及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台區):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為60萬元。
對生育、撫養二孩、三孩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二孩家庭”貸款額度可在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基礎上提高10萬元;“三孩家庭”貸款額度可在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基礎上提高20萬元。
對已在我市建立公積金賬戶並實際繳存的高校畢業生,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不受公積金繳存時間限制,優先辦理最高5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
2、購房所在地在長春市雙陽區、公主嶺市: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65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為50萬元;公主嶺市自願繳存者30萬元。
3、購房所在地在九台區、德惠市、榆樹市、農安縣: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45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為30萬元。
4、在鐵路電力分中心所轄分理處繳存的職工,按購房所在地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二、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抵押物價值的80%;第2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抵押物價值的70%。
三、可申請貸款額度在不超過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的前提下,為借款人及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公積金賬戶餘額之和的20倍。
四、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滿足其貸款需求時,可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辦理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取消住房公積金家庭組合貸款。
上述調整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公積金貸款政策不變。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12月31日